中国东方集团两股东之间的纠纷,是与非似乎越来越清晰。“一直深隐幕后的神秘女富豪陈宁宁,可能涉嫌伪造他人签名,从而获得巴西进口矿石,从中获取巨额利润。”东方集团董事长韩敬远日前向记者透露。
被指伪造签名

作为大股东Wellbeing代表人物的韩敬远认为,二股东嘉鑫控股用“伪造签名”的协议书和委托书购买进口铁矿石,并“从中获取巨额利润6000万美元”,“嘉鑫本身是中国东方集团的大股东,陈宁宁本人既是津西股份的副董事长,也是中国东方集团的董事局副主席,因而涉嫌侵占股东利益”。
韩敬远称,今年4月28日,他飞往巴西淡水河谷公司(下称CVRD)上海办事处,就以前河北津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津西股份)的供矿情况进行沟通,并要求CVRD增加矿石供应量。
韩敬远回忆说,当时CVRD突然拿出两份津西股份对嘉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嘉鑫控股)的委托书及协议,协议号为PMCJX-01、PMCJX-02。
“我们非常惊讶,因为PMCJX-02协议和委托书均在2004年11月23日签署当日即被双方确认终止。”韩敬远说,“协议和委托书的原件中,我都没有签署日期。”
唐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在2007年5月22日,将上述02协议和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带有2003年12月16日和2004年10月26日签署日期的委托书复印件、和带有2004年10月26日签署日期的02协议复印件送往唐山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请求鉴定。该技术鉴定书认为,带有签署日期的两份委托书中的“韩敬远”签名是复制而成,带有签署日期的02协议中的“韩敬远”签名也是复制而成。
第二份协议
这份“伪造”的签名要追本溯源到2003年12月16日的第一份协议——PMCJX-01。彼时双方合作交好,津西股份与嘉鑫控股签署合作协议,在进口铁矿石业务上,双方从2003年开始结成长期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自2004年开始,津西每年从嘉鑫控股购买200万吨巴西铁矿石,价格按照国际公开价加上运费执行。2004年11月23日,双方签署了第二份协议——PMCJX-02。
这份协议的重点是,津西股份同意嘉鑫控股为其铁矿石进口业务的独家代理,并出具委托书给嘉鑫控股。协议约定,嘉鑫控股作为津西股份独家代理取得的铁矿石资源(包括澳矿和巴西矿),全部依照国际公开价销售给津西股份。
涉嫌欺诈?
据津西股份总经理朱军透露,2005年以来,嘉鑫控股仍然不愿提供平价矿石。 “事后从巴西联合矿业公司(下称MBR)上海办事处获得信息,2005年嘉鑫控股已把进口矿指标给了其他两家钢厂。”朱军说。
在这种情况下,津西股份召开董事会决定取消授权,终止PMCJX-02协议,终止协议签署于2004年11月23日。但调查发现,嘉鑫控股在2004年到2005年间,从巴西MBR进口的铁矿石仅运往山东青岛港口的就达到300多万吨。
“这300多万吨进口矿石理应由津西享有,按每吨市场价超过平价20美元计算,嘉鑫从中获利6000万美元。”津西股份一位内部人士说,“按确认的180万吨,嘉鑫也从中获利36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