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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女子跨国行贿未受处罚

http://www.shxb.net [2007-5-29 10:23:56] 财经

        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案背后隐藏的一宗跨国商业贿赂大案,日前浮出水面。

三次行贿12.8万美元 
        去年,徐放鸣因涉嫌受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07年1月12日,徐放鸣案的行贿者之一韩冰,被检方起诉至北京市一中院,被控罪名为“单位行贿”。但同是徐放鸣案行贿者的刘敏,却不在起诉之列。
        5月28日出版的《财经》杂志报道,法院的判决书载明,1999年至2001年间,刘敏曾三次给予徐放鸣总计美元12.8万元的贿赂款,为其所在企业谋取了利益。
        刘敏何许人也?为何司法机关对刘所服务的企业语焉不详?记者就此深入跟踪调查,终获知刘敏系法籍华裔女子,年近40岁,其涉案时效力于法国巴黎银行。
        据记者了解,2001年的欧元债券发行,财政部最终拟定由法国巴黎银行、德国德意志银行及英国巴克莱银行包销。徐放鸣与刘敏的非法交易,正发生在2001年发行欧元债券运作期间。徐放鸣案的检方卷宗显示,1999年至2001年间,身为法国巴黎银行中国定息收益部销售主管的刘敏,负责联络中国财政部外债发行项目。由于各家银行竞争很激烈,迫于业绩压力的刘敏决定买通徐放鸣。检方查证,刘敏在提供贿赂之后,要求徐放鸣在财政部确定外债发行主承销商的过程中,“不要对法国巴黎银行持反对意见”。

刘敏为何未被起诉 
        按工作流程,外债发行工作由财政部金融司以签报的形式自下而上向财政部分管副部长申请,并报国务院批准,时任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的徐放鸣作为直接经办人,拥有相当大的上下其手的空间。
        据知情人士介绍,刘敏与徐放鸣相识,是通过韩冰引见的。韩冰早年曾任外经贸部下属的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金融处副处长,与徐放鸣相识于1988年。韩冰案目前仍在审理中,尚未宣判。
        颇引人注目的是,徐放鸣于2005年6月30日案发被捕,至2006年初即已由检方提起公诉。但在此后的2006年5月24日,法国巴黎银行高调宣布:刘敏被委任为该行中国资本市场负责人,以拓展法国巴黎银行在中国资本市场的份额。
        不过,时至2006年9月中旬,即徐放鸣案一审宣判时,刘敏已离开法国巴黎银行。记者通过众多渠道获知,刘敏离任后亦未因徐放鸣案受到任何追究。
        徐放鸣一审代理律师张庆方认为,检方是否起诉刘敏,视其情节轻重和个人表现而定。接近检方专案组的人士则称,刘敏未被刑事追究,实际考虑到外交政策及贸易合作等多重因素。此前的惯例是,一些企业高管的跨国行贿行为一般仅受行政处罚,而未在公诉之列。
        但事实上,刘敏行贿中国财政部官员一事,无论刘敏本人,亦或其供职的法国巴黎银行,均未受到法国官方或OECD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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