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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公布今年十大职务犯罪案

http://www.shxb.net [2007-6-14 10:26:33] 首席记者 温星


去年职务犯罪案群众提供七成线索 反贪局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并对举报者严格保密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70%的线索都来自群众举报。群众举报的热情与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的成效有很大联系。在此希望群众多给检察院提供线索,检举贪官……”
 
        昨日,昆明市检察院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今年以来查办的十大职务犯罪案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龚永强表示,反腐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据介绍,今年1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33件,开展初查181件,立案侦查40件50人。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22件,占立案总数的62.9%;要案7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4%;渎职侵权重大案件4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947.47万元。
   
        提到举报,昆明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王松柏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匿名举报有很多弊端,由于举报人不能露面,办案人员不能和举报人面对面交流,对一些举报的线索核实不清,影响了案件的查办,办案质量不高。”王松柏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者检察院会严格保密,举报属实,检察院还会给举报者一定的奖励。

案1曾华(原市规划局局长)受贿被判13年

         2002年至2006年曾华在担任昆明市规划局建设处处长、规划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47万元,美元14.65万元,港币9.5万元,欧元8千元,日元16万元及价值人民币9.056万元和价值港币4.71万元的手表、项链、翡翠等贵重物品,为他人牟取利益或者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该案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终结,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曾华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案2朱智(原东川再就业特区管委会财经管理处出纳)假签名“骗走”公款四十多万

         2002年1月至2005年3月,朱智利用担任出纳的便利条件,采用模仿他人签名等手段,贪污公款24万余元,挪用公款20万元归个人使用。
 
        该案由东川区检察院侦查终结,东川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朱智有期徒刑9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朱智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

案3郭树华(原呈贡县农业局局长)擅挪支农资金被判有罪

         郭树华在任县农业局局长期间,在明知专项支农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的情况下,滥用职权,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动用其专项支农资金开办企业,造成三十余万元的专项支农资金的经济损失,构成滥用职权罪。
 
        该案由呈贡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呈贡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对郭树华作了有罪判决。

案4李波(原昆明市西山区工商局滇池分局局长)公平交易科科长“不公平”

         李波在任西山区工商局公平交易科科长期间,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滥用手中的权力,徇私舞弊,致使当事人遭受百余万元的重大损失。
 
        五华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李波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案5赵宝慧(原呈贡县文体局办公室主任兼出纳)出纳挪巨额公款赌博

         2004年至2007年4月期间,赵宝慧在担任县文体局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挪用公款54万余元。除部分公款借给他人外,其余款项被其用于赌博活动。该案由呈贡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6许源、孔涛(原呈贡县水海子派出所刑侦中队长、民警)刑讯逼供移送审查

            2006年7月,许源、孔涛二人在办案中,严重违反有关办案规定,对涉案的张某、曾某、袁某、赵某4人刑讯逼供。该案由呈贡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案6云志斌(原禄劝县翠华乡企业办主任)超越职权乱批采矿权

         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在明知翠华乡企业办无矿山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情况下,超越职权与温某签订承包开采矿山协议,导致温某及其投资人许某直接经济损失58万余元。该案已由禄劝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案8-10赵悦、董一红、乔华(税务局工作人员)3税官“手一抬”国家少收千万税款

         赵悦,原昆明市五华区国税局税务一分局税务专管员。2003年1月至2004年6月,赵悦在纳税申报的监管工作中,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严重不负责任,致使犯罪分子利用虚假凭证抵扣税款的犯罪行为得以完成,从而造成两百余万元的国家税款流失的后果。该案由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董一红,原昆明市盘龙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专管员。2003年至2004年4月,董一红在担任昆明某贸易公司税务专管员期间,不认真履行其职责,以致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六百五十余万元。案发后,追回税款一百三十余万元。该案已由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乔华,原昆明市盘龙区国家税务局税务专管员。2004年2月至5月间,任昆明康××贸易公司税务专管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其职责,以致造成国家损失税款二百五十余万元。案发后,追回税款一百一十余万元。该案已由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经了解,3起案件中的被告人都涉嫌犯了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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