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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信度考核应更彻底

http://www.shxb.net [2007-6-25 9:58:19] 周明华
        今年始,温州下发的《2007年市级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中增加了政府公信度考核内容,大胆推出1万名群众代表给公务员评议打分,再直接与公务员的年终奖挂钩。如果某公务员得分低,其所在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均受“牵连”,年终奖都可能减半。据悉,去年温州市直机关年终奖金是人均6800元。
    
        温州此番试水政府公信度,脱离了一般性的“和稀泥”式绩效考评,积极意义显而易见。但是笔者认为,至少还需从三个方面善后跟进。
    
        首先,应彻底打破自我考评的怪圈。温州推出万名群众评议,但集纳及至筛选这些评议内容的机构并不独立,他们仍依附于机关本身。万名“群众代表”如何产生?群众意见由谁处理?如何防范乱处理或不处理的现象发生?如果还是由本机关来记录分析的话,随着时间的往后推移,那么,这种集“裁判员、运动员”角色于一身的考核依然有可能滑入“秀场”之宿命。
    
        其次,群众评议与投诉公务员的电话号码应冲破“各自为号”的技术怪圈。一地的机关事业单位有数十家甚至数百家之多,每一个机关弄个投诉号,那么百姓在办事时碰到官员“吃拿卡要”时,怎么投诉?拿出记有一长串的电话号码簿吗?不好用。那么,投诉公务员作风的投诉号何不像“119”火警、“12380”那般简易记呢? 
    
        再次,对接受群众评议或投诉的监督机关的监督更不能放松。如果对公立于机关之外的投诉监督机关的监督缺失,就必然导致“一团和气”的局面,就必然会出现冷对群众代表的评议热情、有评议没“后议”的怪圈。我们应该让每一位百姓的评议之声得到公正的“第三方”来受理,来记录在案、调查核实,如系公正评议和有效投诉,应当让被投诉者签字知晓。
    
        迈过以上三关,才会有“冷面公务员”被群众有效评议的可能,才能对昏官起到巨大的群众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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