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局处罚29家银行http://www.shxb.net [2007-6-28 10:49:03] 本报综合
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在北京召开银行外汇检查情况通报会,对检查所发现的违规情况进行了通报,已对2006年度检查发现的19家中资银行和10家外资银行违反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说,违规行为大体分为三类:一类属于银行在履行真实性审核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如违规办理代客收结汇业务、违反外汇贷款相关规定以及违反出口核销管理规定等,使得一些境外投机性资金假借贸易或投资等渠道流入,甚至变相进入国内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等,对国内宏观调控和经济健康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一类属于银行自身在开展外汇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如短期外债管理不到位、违规办理自身结汇业务以及挂牌汇价超规定浮动范围等;此外,检查还发现一些银行数据报送质量不高,业务或会计系统设置不能满足现行合规监管要求,以及未按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申报等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近日强调说,近期工作重点是重点监督短期投机性资本流入,强化对跨境资本尤其是短期资本流动的监控和管理,依法对没有实际交易背景和虚报出口交易额的外汇流入进行查处。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外汇局此举有助于遏制境外投机性资金的过快流入,从而减小国内资产价格滋生泡沫的可能性,避免市场的大起大落,维护房市和股市的稳定健康发展。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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