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保不住你儿子的命,我愿意用我的脑袋来担保。”
2007年8月1日,在贵州省纳雍县王家寨镇,正承受着丧子之痛的宋邦志老人说,这是他的儿子宋俊银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律师周敬华给他的承诺。也就是冲着这承诺,他亲手交给了周敬华80万元的“保命费”。2006年1月19日,宋俊银最终还是被押赴刑场。
“
不管他犯下什么罪行,他毕竟是我的儿子,他犯错是因为我教子无方,即使是为了他留下的两个孩子,只要有可能,我愿意倾家荡产保他的命!可是,花了80万,他还是……”父亲宋邦志说,周敬华分几次退还了部分所收的费用后就杳无音信,无奈,他们才将周敬华告上法庭,要求周退还剩余的“保命费”。
日前,在云南省司法厅律师处办公室里一名工作人员说,目前,该律师周敬华的证件已经被吊销。
“我们的态度就是,周敬华继续返还剩余的代理费用,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该工作人员说,如果周敬华仍然不予返还,当事人最好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来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抱80万元来,我保他无罪释放”一个死刑犯的父亲被律师忽悠走了巨额“保命费”
毒犯宋俊银被判死刑后,无知的老父亲宋邦志以为“有钱能使鬼推磨”,东拼西借凑足了80万元,交给了律师周敬华。宋俊银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老父亲宋邦志则一纸诉状将周敬华告上法庭,走上了一条讨要“保命费”的漫漫长路。
毒犯落网 被判死刑
2004年7月1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接到线索称,有人准备在昆明市官渡区关南汽修厂附近进行毒品交易。接到线索后,该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当3名可疑男子正在进行毒品交易时,民警将其一网打尽,并将当场交易的405克海洛因可疑物收缴。3人落网后,警方随即在其所驾驶的车辆、住房内分别搜出了710克、399克海洛因。至此,警方共查获海洛因1514克。
经查,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叫宋俊银、宋俊文、郑世训。其中宋俊银、宋俊文系堂兄弟,均来自贵州省纳雍县。据宋俊银交代,他们有一叫宋俊平的老板。之前,宋俊平把毒品放在宋俊文所居住的房间后,让自己和宋俊文帮助他运送毒品。2004年7月1日,宋俊文接到宋俊平的电话称,让其运送3件毒品到某招待所,然后拿一件给郑世训,剩下的两件则等他自己来拿。接完电话后,宋俊文和自己带上3件毒品开车来到指定的招待所旁停下,不想当其将第一块毒品交给郑世训时,即被警方抓获。“我们不参与谈价、收钱,他叫我们送到哪里我们就送到哪里。”宋俊银说。
以上说法,在宋俊文的供认中也得到了证实。

2005年4月15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宋俊银、宋俊文和郑世训提起公诉,指控其行为已构成运输、贩卖毒品罪,要求依法惩处。随后,昆明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3名嫌疑人在明知是毒品的前提下,为了非法牟取暴利,进行贩卖、运输,其行为已构成了贩卖、运输毒品罪。2005年6月23日,该院作出一审判决,3名罪犯均被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
“儿子你放心,即使是倾家荡产,我也要保住你这条命。”宋俊银的父亲宋邦志回忆庭审时说,“当时,我在给他信心,也在给自己安慰。”
救子心切 被骗21万元
2005年6月,宋邦志一家接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上面写着,宋俊银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看到以上判决结果,宋俊银的母亲当时就晕死过去,几个儿女在悲痛的同时,立即将母亲送到了医院。
“不能让他死,一定要救回这条命。”宋邦志说,他们随后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为儿“保命”上。一番打听后,宋邦志找到了一位姓田的“故友”,详聊之后,宋得知其在昆明还有些关系。据田某自己介绍,他曾经也帮几名被判处了死刑的毒犯保过命。
在田某的“介绍”与“保证”下,救子心切的宋邦志认准了这根救命稻草。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宋爽快地答应以21万元的价格来做这笔“交易”,并随即将21万元交到了田某的手中。然而,就在宋满怀希望的一个星期后,却得到消息称,田某也因涉嫌毒品被昆明公安机关抓捕。

“都怪我救子心切。”宋邦志说,他得知消息后,曾试图要回21万元保命钱,但田某称,他承认欠宋家钱,只要他能被放出来,就会进行偿还。“我今年已经68岁了,即使他有幸出来,我可能都成一堆白骨了。”宋邦志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了苦涩的笑容。之后,他从旁人的口中得知,田某后来被判了个死缓,这21万元无疑成了空头支票。
给60万元 “死刑变死缓”
第一次失败后,并没有挫伤宋邦志救子的决心,就在他四处奔波的时候,又有一熟人为他介绍了一名律师。“他们说这名律师很是有本事,这种案子也接过不少。”宋邦志认为,既是律师,又有关系,这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随后,他来到云南某律师事务所找到了这名叫周敬华的律师。
“如果保不了我儿子的命,他可以用他的人头来还。”宋邦志说,在把事情的经过和相关材料看完后,周敬华显得如此有信心,更加坚定了他“找对人”的感觉。尽管如此,他还是吸取了上次口头协议的教训。2005年8月26日,双方协商后很快达成了一纸委托协议。记者在委托协议书上看到,协议包括以下内容:一、由周担任宋俊银涉嫌贩卖运输毒品一案的辩护人,代理费为60万元。在“特别约定”中还有以下文字:受委托方须达到使宋俊银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之目的,即二审改判死缓,否则应退回所收费用(60万元),以收据为准;二、委托方在签订本委托协议时即交纳律师费人民币30万元,其余30万元于20日内付清。
签订了以上协议,宋邦志立即“命令”5个儿女开始筹钱,每人3万元,一分不能少。“任务”分配完后,再算算自己存折上的存款,总数字已基本接近60万元。随后的几天里,宋邦志按约定把剩下的30万元交到了周敬华的手中。
“我当时也提过,等事情办妥后再交钱给他,但他说办这种事情一开始就要花钱,因为方方面面都得打点,我想想也还有道理,于是就把钱给他了。”宋邦志说。
给80万元 保“无罪释放”
第一纸协议签订后,周敬华告诉宋邦志,如果再给20万元,即可保证宋俊银最后达到无罪释放的目的。听到儿子有重返自由的可能,宋邦志开始为自己算了一笔账:花60万元虽然保住儿子的命,但还是被关押在监狱里,这和死了也没多大区别。无论怎么算,宋邦志都觉得这是一笔不错的买卖。2005年11月7日,宋邦志与周敬华协商后,再次签订了一纸协议。协议约定,由周敬华担任宋俊银涉嫌贩卖、运输毒品一案的辩护人,代理费用为20万元。同时,在“特别约定”一项里有以下文字:受委托方须达到使宋俊银无罪释放之目的,否则退回人民币20万元;原双方所签委托协议仍然有效;如办案机关退回已没收宋俊银的39万余元,则委托方应在收到退款的当天再向受委托方交纳20万元。
“我错了,还是错在救子心切。”宋邦志说,为了凑这最后的20万元,他“命令”最小的一个儿子把刚买下的一套房子和一辆出租车卖了,最后又借了5万元的高利贷,才把20万元交到了周敬华的手中。
“等待,还是等待!”这是周敬华的回答。
2006年1月19日,宋邦志接到一朋友打来的电话称,宋俊银已被押往刑场!“会是真的吗?我不是交了‘保命费’了吗?”宋邦志说,尽管是一个可靠的消息,但他还是怀疑自己的儿子没死。
“儿子死后,他们把儿子留下的500块钱和2套新衣服退还了我。”宋邦志说,他后来得知,在行刑的前一天,儿子花了300块钱和几个狱友大吃了一顿。
“我儿死了,还我保命费”
“买命”不成,80万“保命费”仅讨回42.8万,五华法院已受理此案
21万、60万、20万,就在宋邦志一笔一笔地将钞票数到别人手中的时候,宋俊银的刑期也随即到来。2006年1月19日,宋邦志接到消息称,宋俊银已于当天被押赴刑场。当这一切成为事实后,宋邦志又开始走上了一条讨要“保命费”的漫漫长路。
80万“保命费”仅讨回了42.8万
2006年1月20日,宋邦志开始为儿子骨灰的事情奔波,21日,他把儿子的骨灰从殡仪馆领了出来。80万元交了,儿子也死了,捧到骨灰盒后,宋邦志仍然不敢相信,但他又不得不接受眼前的事实。1月23日,宋邦志来到周敬华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一则询问事情的缘由,二则要求退还80万元“保命费”。
“我骨灰都拿到了,他还说我儿子没事,他正在想办法。”宋邦志说,听到周的回答,他才更清醒地认识到,原来这一切都是个骗局。“我儿子已经死了。”最后,宋只好将已领到骨灰的事情说了出来,1月24日,周在宋的催要下,退还了宋邦志20万元的“保命费”,随后的半年里,在宋邦志的多次索要下,周又先后退还了22万。
2006年6月8日,宋邦志和周敬华在相关部门的协调下,达成了一纸退款协议。协议称,周敬华向宋邦志所收取的80万元律师费,已退还42万元,剩下的38万元,宋同意周分两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是:2006年7月底之前退还12万元,2006年10月底之前退还26万元,如不能还清,周将用房子作抵押。另外,协议还约定,任何一方如有违约,将向对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然而直到今年春节,周才分两次共给了宋家8000元钱,之后就再也没有音信。“到律师事务所找不到他,打电话又总是不接。”宋邦志说,为了躲避这剩下的37.2万元,周敬华竟然玩起了失踪。
媒体曝光律师说“我们都得完蛋”
2007年5月17日,宋邦志一纸诉状将周敬华告上法庭,要求周退还所收的37.2万元律师费用,同时按约定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宋邦志称不清楚周敬华收取了高额律师费后是不是真为自己的儿子办过事,在宋俊银被处决后,周敬华又迟迟不履行退款协议,并以各种理由推诿,之后,事情反映到了司法局,仍没得到圆满解决,无奈之下,他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个月,西山法院立案后通知开庭审理,但宋邦志家人到院后,周敬华一方提出管辖疑义,该院又临时取消开庭。
“10点左右,我从法院出来,在大门口见周开车过来,电视台的记者正准备采访,但周马上离开了,过了一会儿,他又驾车回来,打开车窗对我说:‘如果这事被媒体曝光,我们双方都得完蛋’。”宋俊银的弟弟宋俊勇说,他听出来了,周敬华是在威胁自己。
为了证实宋邦志及其家人的以上说法,今年7月3日,本报记者来到了周敬华所在的云南某律师事务所,该所的一女性工作人员称,她已好长时间没见到周了,其他情况不清楚。7月9日,记者接通了周的手机,当记者提出想向他了解一点情况时,周称自己“很忙,没时间,以后再说”,很快挂断了电话。
8月13日,记者再次接通周的电话,周称,既然法院已经立案了,就按法律程序来办,当记者提出希望当面向其了解一些有关这个案子的其他问题时,周说自己这段时间很忙,并立即将电话挂断。
证件吊销最好通过法律来解决
“双方达成协议后就应该遵守协议,现在周违反了协议内容,按照约定进行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事。”7月3日,云南省司法厅律师处郝耀处长这样对本报记者说,“促使他赔偿的办法总是有的。”当记者提到“周敬华”这个名字时,该处办公室一男性工作人员称,他们知道这件事情,本案的当事人和他们也见过几次面。
“周敬华还通过司法厅返还过部分代理费,我所知道的一共是二十多万。”该工作人员说“目前周敬华的证件已经被吊销”,如果周敬华仍然不予返还,最好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来解决,实在不行还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目前该案已在五华区人民法院立案。
□ 律师说法
“保命协议”应属无效
云南锡都律师事务所周文明律师认为,针对本案涉及的收费协议,从双方订立委托协议的内容上看,该协议属于风险代理性质。该协议违反了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办法”明文规定,办理部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应委托人的要求,受委托方可实行风险代理,但严禁在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众性案件以及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婚姻、继承等案件中实行风险代理收费。该案中,双方所签订的针对刑事案件的风险代理协议,本身就是违规行为,该协议应属无效协议。
周文明说,《办法》规定禁止刑事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正是基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不宜实行风险代理,避免律师与司法机关实施钱权交易,以钱代罚,以钱买罚的行为存在。为了达到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的目的,从律师收费制度上给予规范,禁止律师事务所对刑事案件实施风险代理收费。就本案而言,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违规行为,司法行政机关可给予行政处理。同时,律师事务所根据协议收取的相关律师费用没有依据,应予以退还。
□ 宋俊银其人
制假酒贩卖穿山甲 宋俊银从小就很不听话
“他心好,说什么都答应得好好的,但背后却很不听话,别人敢做的他要做,别人不敢做的他也要做。”在接受采访过程中,宋俊银的母亲一直泪流满面。

制造假酒、贩卖穿山甲,宋俊银的父亲说,虽然自己是一名从教师岗位上退休的老人,但对这个儿子的教育还是很失败。“都怪我教子无方。”宋邦志说。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当儿子因毒品犯罪被判刑后,他们又为何愿意倾家荡产先后拿出101万元来为其保命?日前,记者赶赴贵州省纳雍县王家寨镇宋邦志的老家进行了深入了解。
初中毕业 辍学回家学经商
“也许是受到家庭的影响,初中毕业后,他就不愿意再念书,而是要求回家学经商。”说起宋俊银的成长历程,宋邦志连声叹息。
“我们家族中,大部分人都从事经商,读书都不太理想。”宋邦志认为,孩子们在这方面受到的影响很大,宋俊银初中毕业后,死活不肯再上学,无奈,只好带他走上经商的道路。在宋邦志的带领下,他们一家全部来到了云南普洱县,开始以收购废品为生。1999年,宋俊银在当地认识了一名叫李珊珊的女孩后,在双方父母的操办下,宋俊银算是建立了自己的家庭。到了2001年,宋邦志见时机基本成熟,于是给了宋俊银10000块钱做经商的本钱,将其分家出去独立生活。
贩穿山甲 竟称不会判死刑
分家后,无论做什么事情或是作什么样的决定,宋俊银都很少和父母商量,而宋邦志也不再像以前那样事事都追问个清楚。直到2001年,当地公安、工商等部门来到宋邦志的家里进行搜查,宋邦志才知道儿子在做非法的生意。“他们说我儿子制造假酒,有必要对我的家进行检查。”宋邦志说。
假酒窝点被端后,宋俊银离开了普洱县,带着家人来到了昆明。从此,宋俊银更不会把自己的事情告诉家人,而宋邦志对儿子的情况了解也更少。“我知道他不是很规矩的人。”宋邦志说,暗地里,他总是设法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儿子的情况。2003年,宋邦志听说儿子频频到州市帮人押车,且返回昆明的时间又总是选择在夜间,有一次,儿子随车来到普洱拉货,宋邦志上车查看,发现几个铁笼里装的竟然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穿山甲。“我问他知不知道这是违法的,他说卖几只穿山甲反正不会被判死刑。”宋邦志说,一顿痛骂后,他再没发现儿子贩卖穿山甲了。
涉毒被抓 妻子已不知去向
2004年6月,宋邦志因老家出事赶回贵州,而宋俊银称自己在昆明刚好有一单生意要做,不能一起回老家。7月,宋邦志接到一个电话,称宋俊银已被昆明警方逮捕,原因是涉嫌毒品犯罪。
1年后,儿子被判处死刑,宋邦志料理完后事后,顺便把两个孙子(女)和儿媳带回了老家,然而他没想到的是,几天后,儿媳却丢下子女不知去向了。
“孙子和孙女就是我的全部,给我100万我也不换。”宋邦志说,“虽然我今年已经68岁了,但我还得将孩子抚养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