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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大桥垮塌 湖南该如何应急善后

http://www.shxb.net [2007-8-15 9:46:47] 郭松民

         湖南凤凰县在建的沱江大桥,昨天下午像积木一样垮塌了,截至8月14日中午,已有57人获救(其中22人受伤)、22人遇难,尚有46人下落不明。
 
        大桥突然垮塌,湖南方面应该怎么办?我觉得有两个现成的例子可供借鉴:救人,应该向河南陕县的矿难大营救学习;调查,则应避免重蹈广东佛山九江大桥事故调查的覆辙。
 
        河南陕县的这次矿难大营救,是近年来重、特大事故中最成功的一次营救,其经验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充分发挥了现行体制具有强大的战时动员能力的特点,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调动了一切人力、物力、技术能力等,投入到抢险第一线。
 
        这种营救行动,对担任指挥任务的官员的意志品质、组织协调能力、审时度势确定主攻方向的能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为一旦他出现判断错误,或因为压力过大而失去主张,就有可能导致整个营救行动的失败。
 
        只要湖南方面能够沉着、高效地展开营救行动,安顿好亡者、抢救伤者、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失踪者,就能够赢得社会和公众的肯定——舆论对河南陕县大营救的反应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相比较于应急的紧急抢险,对事故的调查,对责任者的追究和处理,则很可能是一种更棘手、也更具有长远影响的工作。说它棘手,是因为这必然会牵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很可能会暴露出腐败的黑幕;说它影响长远,是因为这必然会牵涉到公众正义感能不能得到满足,以及能不能防止今后再发生类似的事件。
 
        在这个问题上,不久前广东对佛山九江大桥被撞塌事件的调查,提供了需要避免的教训。对九江大桥坍塌事故的调查,完全是由广东省政府方面自己主导的,事故调查领导小组组长是广东的一位副省长,副组长则是省安全监管局局长,这首先就违背了“任何人都不能担任自己的法官”的原则,使得调查结果无法获得必要的公信力;此外,参与调查的10位“国内知名桥梁专家”对事故调查采取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草率态度:只用了短短一天时间,就做出了“九江大桥的设计和质量均没有问题”的结论。显然,这样的结论对公众和舆论都不会有任何说服力从新闻中披露的情况看,穿越沱江的凤大公路是湖南的省重点工程,承建沱江大桥的湖南省路桥建设集团公司,是湖南的知名国企,这就决定了湖南省政府不是合适的事故调查者。那么,谁是合适的事故调查者呢?我认为:第一,可以由中央政府成立调查组;第二,可以由湖南省人大组成独立的调查委员会。总之,应该由没有利益纠葛并且有足够权威的第三方进行调查,并且这种调查应该对舆论保持透明,同时还要吸收民众和专家代表参与,只有这样,才能使调查结果取信于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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