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本是我国政策与法律都允许的公民获得住宅的一种行为。然而一个文件、一项决议的诞生,标志着国家机构集资建房时代的终结。
背景:去年8月,《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要求一律停止党政机关集资建房。今年同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停止国家机构集资建房的规定。
对集资建房说“不”
“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这是《意见》对单位集资建房的硬性规定。本地多家律师事务所表示,它宣告了国家机构集资建房时代的终结。
这对房地产开发商有没有影响呢?开发商表示,对他们没有太大影响,对社会、市场却更加地公平,而且这个公平是众人都看得见的。
缘何掣肘?
市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开发商表示,“禁令出台目的在于严格执行土地市场化和住房商品化”。
政府机关往往较容易获取土地资源,并且集资建房价格相当低,有的甚至低到每平方米几百元,这就出现了许多人以各种名义买了很多套房子,然后再以高价倒手卖掉,这其实是在拿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开玩笑”。此次全面叫停政府机关集资建房行为,目的正是在于防范滥用权力占有土地资源以及财政拨款变相成为公务员的高福利。
据另外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几年前重庆国土局作过一项民意调查,结果其公信力是排名最后的,原因就是该单位几度集资建房,造成很大的不公平。
购房新生力量
“禁令”之后,那些真正期望集资建房以享受住房权利的公务员们该何去何从呢?
年仅25岁的公务员林先生显得很无奈:“此前也曾听说过楼市的火热,但一直认为单位会集资建房,根本就没有花心思去关注楼市问题,现在自己也跻身广大的‘追房者’之列了。”
他表示,虽然无法确切计算出昆明甚至整个云南有多少像他这样的公务员,但一定不在少数。当记者问,既然“禁令”让这些真正需要住房的公务员离开了“快乐园”,会不会有什么补贴呢?林先生一脸窘相。“以前的集资建房可以说是国家政策对我们的优惠待遇,而现在一旦禁止,那么希望就over了。至于补贴,那是没有去想过的。”
两类企业可建
《意见》对单位集资建房也作了严格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经济适用住房有关规定执行,并且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适用范围仅限于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且只能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实施。”
此前记者在采访中曾了解到,与《意见》中对于单位集资建房的规定相契合,昆明市的单位集资建房一直都是纳入经济适用房供应计划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