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在议定食品召回制度http://www.shxb.net [2007-8-21 10:18:37] 经济参考报
“我们准备在全国实行食品召回制度,现在正在深入研究,议定法规,应该说在不太长的时间内,我们就会采取这项措施。”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回答。 继3年前我国汽车行业率先全面实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后,食品行业召回制度也已进入了议定日程。 “食品召回制度一直被各方关注,国家也很重视这个问题。”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察司司长童敏介绍,7月27日,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其中第九条规定指出,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此外,《规定》还细化了各种处罚措施,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吊销其许可证照。 童敏告诉记者,广东、浙江等部分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开始实行食品召回制度了。从目前的实施情况来看,食品召回肯定还是以企业为主、政府强制召回为辅,食品召回制度对企业的食品安全和监管等内控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国营养与食品安全所霍军生教授则认为,目前我国建立食品召回制度还有很多难处。食品召回制度建立的基础是具有食品追溯体系,但不少小型企业还没有建立这套体系。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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