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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是慈善文化不可或缺的“礼物”

http://www.shxb.net [2007-8-23 9:30:45] 舒圣祥
         一条关于贫困生的新闻,勾勒了一个真实的慈善困局:受助一年多,没有主动给资助者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信,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襄樊5名受助大学生的冷漠,逐渐让资助者寒心,以致被取消继续受助的资格。(8月22日《楚天都市报》)
 
        门户网站对于应不应该取消这5名学生的继续受助资格进行了调查,结果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应该取消”。我认为,“应该取消”的原因倒不在于“不知感恩的人很难期望他们将来回馈社会”,因为“回馈社会”毕竟还涉及到个人能力等很多问题;而在于大家对一种权利的共同确认:慈善家有权择优选择接受捐赠的对象——捐给懂得感恩的人,比捐给自以为“成绩好,获资助是理所当然”的人,显然更加“捐有所值”。因此,资助者取消这5名学生继续受助的资格是完全合理的。
 
        正如“慈善不应功利”是对乐善好施者的基本认知,“受助应当感恩”更是对接受捐赠者的起码要求。必须认识到,推进慈善事业的责任,不仅在富人身上,也在受资助的弱者身上。光有富人的乐善好施,没有弱者的感恩意识,这样的慈善文化必然是脆弱的,也是不完整的。
 
        我们知道,无论一个人多富有,无论一个人多贫穷,都不能构成富人必须慈善,而穷人必得慈善的理由。慈善只能是一种出于个人道德自由选择的“实然”行为,而不存在任何法律意义上必须履行的“应然”责任。不能想象,弱者接受捐赠时理所应当的态度和心安理得的神情,还能激发富人持续高涨的捐赠热情?从某种意义上,让捐赠者“寒心”,也就是让慈善事业萎缩。
 
        在谈到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缓慢问题时,税收政策滞后、慈善法规不健全、慈善组织缺乏公信力等原因被经常提到,而受助者的感恩意识缺乏却常常被忽视了。原因或许在于,感恩意识的缺乏实在是全社会高度功利化之后的普遍现象:富人不懂得感恩穷人,穷人为何要感恩富人?是的,富人应该感恩穷人,事实上,慈善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富人感恩穷人的重要方式,富人积极投身慈善事业因此是一种必要的感恩。只不过,慈善的感恩含义不能异化成受助者无须感恩的理由。
 
        当今社会,人际关系的核心不是金钱或权力,而是作为人对人关爱的“礼物”。“礼物关系”往往比“商品关系”更牢靠,它是建立和维持人际信任与友谊的道德关系。在我看来,慈善家和受助者之间的最佳关系,正是这种“礼物关系”。所谓“礼尚往来”,“礼物”是需要交换的,如果说慈善是富人给穷人的一份“礼物”,那么一个电话、一封信乃至一句感谢的话,就是穷人应该回赠给富人的一份“礼物”,如此,“礼物关系”才能形成,社会才能和谐。
   
        如同“为富不仁”与“仇富情结”的正比例关系一样,利他的赠予和受赠的感激,也从来都是双向作用的。慈善(富人的“礼物”)本身是一种感恩行为,受赠的感激(穷人的“礼物”)更是一种感恩行为,感恩是慈善文化不可或缺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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