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文历史频道火热上线

昆中院发放首批 1.6万执行救助金

http://www.shxb.net [2007-8-24 11:12:17] 首席记者 温星

八成刑事案件受害人亟待救助 法院借本报公布捐助电话:4096518

       “我哥被他们杀死,判了四万元,但凶手没有赔偿能力,我们本来都已经不抱任何幻想了。现在能拿到这5000元,感谢政府和人民法院……”王富权颤抖着双手数完现金后,立即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脸上堆满感激而又有些苦涩的笑容。

“惊喜”之余 他从贵州赶到昆明
 
       这是昨日上午发生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幕,被害人家属王富权拿到的不是执行款,而是判决之外的“执行救助金”。由此,他成了昆明中院出台《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办法》以来,首批受惠的四个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属之一。
    
       王富权是云南省镇雄县人,在贵州打工,大前天,他接到昆明中院的通知后赶到昆明。他的哥哥王富忠被杀害已经近一年半了。
 
       2006年3月31日深夜,在昆明官庄街附近打工的王富忠下班回家经过一家网吧时,见两名男子正在撒泼骂人。“你们骂谁呢?”他不经意地问了一句,对方立即恶狠狠地回答:“老子骂的就是你!”话音未落,两名男子就拔出匕首冲了过来。王富忠很快倒在了血泊之中。
   
        行凶的是鲁甸县的撒兰勇和贵州省纳雍县的陈昆。经审理,昆明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撒兰勇无期徒刑,判处陈昆有期徒刑四年,并由二人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四万元。但法院调查落实,二犯确无赔偿能力。
    
       据王富权介绍,他哥哥有四个孩子,还要负责照顾两个老人,但家里务农的收入一年不过两千元左右,主要是靠哥哥在外打工的工资来支付全家开支。案发后,嫂子不得已带着其中两个孩子到浙江打工,以补贴家用。但嫂子没文化,在浙江也是吃了上顿愁下顿。“接到法院叫来领救助金的通知,我真是太惊喜了,这五千块对于我们家来说,真不是一个小数目,起码可以供孩子们上学了。”王富权激动地说。

儿命丧“情敌”手 老母等来治病钱
 
       禄劝人彭金凤非常拘谨,手里捏着弟弟彭吴国“用命换来的钱”,她怎么都笑不出来。
    
       17岁的彭吴国的生命止于此前不久。那时,他与中学同校的女生小玲(化名)正在进行开心的接触。小玲在五华区一家餐馆打工,他偶尔上门去找她。两人都没有注意到的是,旁边有一双嫉妒的眼睛在窥视。
    
       此人名叫罗建荣,也是这家餐馆的小工。因为喜欢小玲,于是他开始仇恨彭吴国。为此,双方有过一些摩擦。2006年7月27日晚,年轻的小彭在五华区龙泉路35号门前自行车道上遭遇罗建荣,最终小彭身中数刀倒在对方脚下。
    
       凶案发生后,罗建荣的朋友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并对罗进行规劝,罗在打算自首时被布控的公安人员抓获。昆明中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建荣有期徒刑十五年,并由罗建荣赔偿附带民事诉讼人高桂英各项经济损失24376.7元。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罗建荣无可供执行财产。而彭吴国的父亲早已去世,其母高桂英仅靠这个小儿子打工的收入维持生活,再加上多年来身患严重的风湿病。现在,她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
 
       “我妈妈听说法院有一个救济制度,就写了个申请。拿到这5000块,我要赶紧去给老妈妈治病……”彭金凤说。

四类受害人
可以申请救助

    
       据了解,8月22日,昆明中院执行局法官已经专程赶往禄劝县乡下,将6000元救助金亲自送到了另外两起刑事案件受害人的家中。让四案受害人家属略感安慰的这16000元,来自昆明市财政的一笔专项拨款。今年初,昆明中院在同级财政的支持下,推出了《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办法》。在经过半年多的前期筹划后,终于正式开始发放了。
 
       昆明中院执行局局长邱继辉介绍:可以享受这项制度的案件申请人主要有四类,除了刑事案件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就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案件中的受害人。
    
       “建立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可以体现司法的文明和法律的人文关怀。昆明中院专门出台《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救助办法》,也是人民法院尊重和保障人权、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举措。”邱局长如是说。


□ 人性化制度的困境

救助制度
需社会各界来支持
    
       尽管有了这项充满人性化的制度,但邱局长还是显得心情沉重。他分析:在刑事案件中,罪犯都将被判处相应刑罚,执行了死刑的当然就更不用说了,即便保住了性命的服刑犯,大多数都没有赔偿的经济能力,这就导致大量案件受害人只能得到法律形式上的赔偿判决,而很难得到实际的赔偿。这种比例,至少要占到八成之多。
    
       “实际上,这八成受害人都需要执行救助。但是,目前的资金缺口很大,能享受到这项制度的,仅仅是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受害人及其家属。”邱局长代表昆明中院表示:希望社会各界为这项制度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捐助,因为执行难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如果只依赖法院或某个部门的力量,那必将是事倍功半。若有愿意捐助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拨打昆明中院执行局的电话:4096518。

Goog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