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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份离婚协议就娶新老婆 重婚

http://www.shxb.net [2007-10-12 11:35:55] 专栏记者 宋卫极

【周四】  10月10日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周某,贵州省人。1990年初,他来到云南楚雄打工,认识了当地一名年青女子樊某,双方恋爱后,于1993年1月5日在楚雄领取了结婚证。婚后,双方生育了一子一女,生活也还算如意。但几年后,随着家庭生活的平淡和琐碎,夫妻感情逐渐淡漠,双方都开始厌恶对方,于是,家里的欢声笑语被无休止的争吵打骂代替,宁静的家庭生活被打乱。
    
       2001年,樊某开始外出打工,到了2003年9月,樊某回到家中时,还是烦恼依旧,心灰意冷之下,夫妻俩提出离婚。两人来到当地司法所,经过协商,签订了一纸《离婚协议书》,并对孩子的抚养、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及家庭财产的分割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之后,樊某又带着两个孩子外出打工去了。
    
       今年3月,樊某从外地打工回家,发现家中有一个女人住着,一问,才知道是周某新娶的妻子蔡某。原来,周某自从与樊某到司法所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就以为自己已与樊某离了婚,后来认识了蔡某,便与蔡某到民政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结婚证。
    
       樊某知道事情的真相后,认为周某犯了重婚罪,于是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不想法院还真立案审理了。法院最后认为,周某不经合法手续解除其与樊某的婚姻关系,又与蔡某领取结婚证结婚,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但鉴于周某有悔罪表现,可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判决后,周某怎么也想不通。还是在法官的讲解下,他才搞懂了。原来,司法所调解的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另行结婚还是构成重婚罪。
    
       该案审结后,樊某又随即提起了离婚诉讼,请求判令与周某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解除了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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