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减持即将恢复http://www.shxb.net [2007-10-13 10:05:28] 财经
国有股减持问题吹皱一池春水 (配图) 昨日《财经》杂志报道,中国国有资产划拨社保基金一事已经获得阶段性进展,由财政部牵头的工作小组相关报告已起草完毕,将于年内上报国务院,至此暂停5年之久的国有股减持办法即将恢复执行。来自权威部门的消息称,国有资产划拨社保基金一事已经获得阶段性进展。 《财经》获悉,由财政部牵头的“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小组”目前已经协调好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意见的汇总,相关的报告已经起草完毕,将于年内上报国务院。 根据最新的报告,于2001年5月颁布实施、2002年6月暂停的《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减持办法”)即将恢复执行,并为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下称社保基金)开拓一个稳定渠道。待减持办法启动以后,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划转上市公司国有资产、非上市公司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等来充实社保基金。 除了未来上市和增发国有股的10%将充实社保外,报告称对2006年6月“新老划断”(即指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后,新发行的IPO实施全流通,而不再作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区分)之后,首发或增发的上市公司进行追溯划转。据统计,新老划断后首发或增发含国有股上市公司159家,可划转的国有股数约71亿,净资产约219亿元,按发行价计算为404亿元。 “这两方面的资金合计在2008年可以使社保基金增加约700亿元的规模。”社保基金理事会的人士说。 为体现政策的公平性和统一性,对“新老划断”前首发或增发的上市公司暂时不进行追溯划转。 中国证监会的一位人士也表示,国有股在境内新股发行和增发时完成对社保基金的划转,“对于稳定市场,增加机构投资者的比例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2001年“减持办法”的规定,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未满三年的,拟出售的国有股通过划拨方式转由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其委托该公司在公开募股时一次或分次出售。国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缴社保基金。 这一“减持办法”实施了不过五个月,就因为股市的巨大波动而被迫暂停,其间社保基金总共才收到了12亿元。 最终,“减持办法”演变为只适用于境外上市企业IPO。截至2006年年底,境外上市企业IPO的减持总额累计折合人民币751亿元左右。境内上市的企业并没有10%的国有股减持要求。 据世界银行的一项估算,从2001年到2075年,中国这一缺口可能达到九万亿元人民币之巨。以目前全国社保基金资产区区2000亿元的总额,显然远不能满足社会保障事业的需要,离中央要求社保基金五年内达到一万亿元的规模,也相去甚远。 “当前的重点是要切实推动国有股权划拨尽快进入实质性操作”。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在今年9月底公开表示。据他透露,到今年6月底,全国社保基金按市值计算的总规模已经超过4000亿元。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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