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小区业主维权风暴将到来”
http://www.shxb.net [2007-10-24 14:24:51] 本报记者 刘发书 实习记者 罗成
10月1日《物权法》颁行以来,昆明新迎小区、人与自然小区等众多小区业主纷纷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就连昆明较早“自治”的金星小区在今年也更换了物管公司,针对此现象,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的龙天明律师分析说业主维权风暴即将到来。
现状: 金星小区今年再次更换物管公司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昆明较早“自治”的金星小区调查走访,调查中记者得知,今年年初,曾经管理该小区的厦门建坤城兴物业管理公司已经被小区业主“炒”了,而且业主们对维护自己的权利也越来越积极了。金星小区业主顾建所告诉记者,2005年底他在金星小区伟龙广场买了套房子,当时小区是厦门建坤城兴物业管理公司在管,那时小区外面划有很多停车位,就是小区里的业主如果没有按月包停车位,停车都要交费的。而且业主的电动车、自行车丢失也时有发生。针对这样的情况,2006年底小区业主决定将该公司“炒”了。在还没有找到合适的物管公司的这段时间里,联盟街道办事处、金星社区居委会及辖区派出所联合代管小区事务,同时小区的业主自发成立了“应急小组”代管小区的事务。但只靠“应急小组”来管理小区是不行的。今年2月份,新的物管公司——金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始管理该小区,该公司负责人之一的刘忠祥介绍说,目前公司也只是与小区签订临时代管合同。具体能不能签订长期的合同,还要看公司在小区的服务表现。
律师: 小区业主维权的风暴将到来 云南方中律师事务所的龙天明律师分析说:“《物权法》颁行以来,小区业主迎来维权的新春,物管与业主发生的纠纷也有法可依了,可以说昆明小区业主维权的风暴即将来临。”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相关链接
暂时没有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