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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尽义务 虽然没结婚但你是娃他爹

http://www.shxb.net [2007-10-26 11:55:05] 专栏记者 宋卫极

【周一】 10月22日 省高院
   
    法院说,非婚生子女应该由非婚生子女的父母来负责。根据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赵某与余某从1997年就开始生活在一起,但直到2004年,他们还是没领结婚证。就在这种同居生活中,2002年,他们在瑞丽市生下了一个儿子,取名叫余某某。
    
    2004年年底,作为父亲的余某因为生病,回到老家龙陵镇生活。从此,对娃娃的事情他就不再过问。赵某一怒之下,以自己和孩子的名义一纸诉状将余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余某支付儿子5岁至18岁的抚养费。
   
    在法院开庭审理的过程中,余某的说法让大家大吃一惊。他说,他与赵某同居的事实是属实的,但娃娃不是他亲生的。随后,法庭进行了调查。通过查明,赵与余自1997年开始同居,并致赵怀孕流产,1998年4月一同到瑞丽谋生活,共同生活至2004年底。同居期间,他们生育了一子余某某。随后,余某借生病为由回老家,逃避抚育义务。有了以上事实,法庭决定当庭对双方当事人说服教育,耐心细致地做了工作。
   
    最后,法院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从2006年起,每年6月10日前由被告余某支付原告余某某抚养费1000元,直到原告18周岁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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