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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夫妻百日恩 妻子得病他“闪人”

http://www.shxb.net [2007-10-26 11:57:18] 专栏记者 宋卫极

【周三】10月24日 省高院
   
    “不管她快乐、痛苦、贫穷还是富贵你都愿意和她生活在一起吗?”“愿意!”这是在结婚时常听到的海誓山盟。然而,这厮却在妻子生病后就想抛弃妻子,这也太过分了吧!

   
1992年9月30日, 高某与杨某经人介绍认识后,双方自愿领证结婚。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4年1月,经昆医附一院检查,作为妻子的杨某患有“原发性癫痫”,随后,她被送往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近1个月。后来又因为病发入院治疗至今。经过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杨某被诊断为原发性癫痫、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目前处于抑郁状态。在民事行为能力评定里,写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妻子患病,作为丈夫的高某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在庭审的时候,高某说,自己与杨某恋爱的时间太短,婚后感情一直很淡漠,加之杨某性格极端武断、暴躁多疑,长期处在争吵之中。从2001年2月起,杨某患上“原发性癫痫”导致精神障碍,曾到州精神病院住院治疗,可杨某不配合,出院后不服药,又于2006年10月送往州精神病院住院治疗至今。自己与杨某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希望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结婚多年,且已生育了孩子,杨某在夫妻关系期间患病,导致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丈夫应当关心帮助妻子,予以妻子更多关怀,协助其积极治疗。最后,法院对高某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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