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股票在线咨询

2010年煤炭企业不超过300户

http://www.shxb.net [2007-10-29 10:34:12] 本报记者 刘启银


    “到2008年年底,全省煤炭企业将控制在400户左右,煤矿矿井数量控制在1300个以内。”记者日前从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我省即将启动为期三年的煤矿资源整合工作,整合后单井的平均规模将达到年产10万吨以上,并形成3户左右年产能超千万吨、20户左右年产能超百万吨的大中型煤炭企业。

6个产煤重点州市
明年率先完成
    
    据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人士透露,省政府日前已经出台了《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煤炭资源整合领导小组,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罗正富担任组长。本次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将从现在开始,分三个阶段,到2010年年底全部完成。
    
    今年年底,全省要完成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开采、破坏环境和浪费资源的煤矿的关闭工作。在10月底前,昭通市、曲靖市、红河州、楚雄州、大理州、丽江市等6个产煤重点地区,当地州、市政府要会同整合主体,编制整合工作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
    
    到2008年年底,全省煤炭企业控制在400户左右,矿井数量控制在1300个以内。作为此次煤炭资源整合的重点地区,上述6个产煤重点州市,必须在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整合工作。
    
    到2010年年底,全省煤炭企业控制在300户以内,矿井控制在1200个以内。整合后矿井规模原则上不得低于9万吨/年,其中曲靖市经整合后形成的矿井规模不得低于15万吨/年。对于边疆、边远、高寒和少数民族地区、缺煤地区开采零星的煤炭资源,经审查批准后可适当放宽。

鼓励大中型企业
参与整合
    
    根据《实施方案》,本次整合工作将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资源为基础、矿业权为纽带,依法实施整合。坚持以大并小、以优并差的原则,鼓励大中型煤炭企业采取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小煤矿。
 
    考虑到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按企业间补偿的原则,由整合主体对纳入整合而关闭的煤矿给予补偿,省政府给州、市政府适当补助。
 
    整合后的煤矿企业,生产能力原则上要达到年产40万吨以上,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每户企业要建成1个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矿井。
    
    《实施方案》特别提出,鼓励年耗煤在50万吨以上的大中型电力、化工、冶金等省内外企业参与整合煤炭企业,实施煤电结合、煤化结合和煤冶结合,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
    
    通过整合,到2010年年底,全省将基本实现正规采煤,煤炭年总产量将达1亿吨左右,大中型骨干煤炭企业占有及控制的资源达到全省的80%以上,产量占全省的70%以上。


8类矿井纳入整合范围

 
    根据《实施方案》,以下8类矿井必须纳入此次煤炭资源整合的范围。
    
    证照齐全的合法生产矿井或建设(新建、改扩建)中的矿井;取得采矿证两年以上仍未开工建设的矿井;不符合有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生产规模和服务年限与占有资源不相匹配的矿井;具备建设年产能在9万吨以上规模,但现为多个小规模开采的矿井。
    
    另外,因历史原因,在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内开采的合法小矿井;采用落后工艺采煤的矿井;煤种适宜深加工但不具备深加工条件的矿井,以及委托、租赁、承包的矿井;也必须进行资源整合。
    
    考虑到部分地区零星资源、孤立地块,没有条件进行整合的资源,并且其生产规模达到相关规定,经批准后可保留。而已经纳入关闭范围的煤矿,原则上不得纳入整合范围,但经过有关部门认定,尚具开采价值的,也可纳入整合范围。
    
    被纳入整合范围内的矿井,在当地政府发出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收回其采矿证,并在公告发出30个工作日内对其实施关闭。

Google
 
   >>相关链接
暂时没有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