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政府法制办发出公告,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行政执法的热点、难点以及民生关注的问题等,提出明年的行政执法检查建议或意见,即对现行有效的某个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及为什么要进行检查的建议或意见。市民可于2007年12月31日前以信函、电话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法制办提出,法制办将统一编制云南省2008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下达,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