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村干部工资纳入市级财政http://www.shxb.net [2007-11-7 10:27:09] 本报记者 李冬/文 实习记者 胡雁峰/图
村、组干部工资纳入市级财政 “以前我们的村组干部被戏称为‘三骂’干部,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改变这种情况。” 安宁市的这一改革源于今年1月在安宁市委四届三次全会上通过的一份名为《关于加强城乡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文件。该文件以第三届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围绕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一个核心,建立了财政投入、选拔任用、培训提高、监督考核四项机制。 《决定》在安宁主要引发了三大变化,其中干部待遇的提高是最大的一个变化。据安宁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董朝荣介绍,在《决定》实施之前,安宁市在职的村(居)“两委”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岗位补贴为650元/月,而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一肩挑”的岗位补贴则仅仅是80元/月。《决定》实施之后,安宁市配套出台了《关于调整村(居)“两委”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和村(居)民小组干部岗位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文件,制定了新的岗位补贴标准。而《通知》的核心内容便是,从今年5月起,安宁市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 这些相关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安宁市村组干部岗位补贴在过去的基础上翻了一番,在职的村(居)“两委”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岗位补贴增加到了1200元/月,而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组长“一肩挑”的岗位补贴则增加了5倍,达到了400元/月。同时,安宁在全市基层组织范围内实行绩效联酬,优劳优酬,各镇根据经济条件,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结合年终工作考核情况对村组干部实施奖励。这一系列改革之后,安宁市基层组织干部待遇得到了明显提高。 李喜介绍,提高干部待遇,安宁市实现了由“选人”向“留人”的转变。“以前我们的村组干部被戏称为‘三骂’干部,我们要做的工作就是改变这种情况。” 安宁市的“留人”政策不仅仅体现在补贴金上。“安宁市还为村组干部提供养老保险,村组干部连续缴费10年(任职期间,财政出大头、个人出小头,离职后则反之,也可退保,领取一次性补助),到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后,每月可领取300—350元的养老金。”董朝荣说。 监管1800万元的流向 “这部分节省下来的费用在一定程度上盘活了村一级的财政。” 安宁市将村、组干部的工资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不仅使村、组干部在收入上有了保障,而且对于原本支付村、组干部的村级财政来说,无疑大大减轻了负担。“极乐村这样邻近市区的村委会,财政比较宽裕,支付干部工资没有太大的问题,但对于贫困山区的村级组织来说,这显然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极乐村委会书记杨永华说。 安宁市委组织部的徐文泉介绍,一些偏远的山区农村,由于没有太多的集体收入,平时财政主要是靠上级拨款,除了支付干部工资,村级财政还必须承担一些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因此长期以来,贫困山区的村级财政显得非常紧张。“村、组干部工资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后,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村级财政的压力,这部分节省下来的费用,将被用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这在一定程度上盘活了村一级的财政。”徐文泉说。 安宁市委组织部提供的一份资料显示,安宁市基层组织建设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后,每年将按地方可用财力的2.5%核拨。而今年,安宁市已经向基层组织投入了1800万元,在去年基础上净增了1200万元。 然而,在大笔经费直接划拨农村基层的同时,也有干部担忧:“村一级财政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1800万财政拨款到位后,如何对经费的去向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这也正是安宁市委书记李喜目前正在考虑的首要问题。在10月29日的农村干部工作会上,李喜坦言,假如只有改革,而没有一项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必然无法长久。“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对村‘两委’干部还缺乏长期有效、切实可行的监督约束机制,村民代表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村务的渠道不畅,民主决策不规范,民主监督的渠道比较单一,形式上处于事后监督,监督效果不佳。” 为了基层组织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决定》实施半年后,安宁市委组织部起草了一份《关于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强化村级组织职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讨论稿。《意见》对安宁市村级组织的职责和任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村级组织实行目标管理和严格的量化考核标准,以及完善了奖惩机制。“《意见》的先进性在于加大了民主监督力度。以财务制度为例,我们在基层建立民主议事、民主理财小组,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接受民主的监督。”董朝荣说。 目前,《意见》虽然还在进一步讨论中,但无疑,一旦《意见》通过并实施,将对《决定》和《通知》两大重要文件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安宁市农村基层组织改革的顺利进行。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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