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遭遇行业标准瓶颈http://www.shxb.net [2007-11-14 15:00:09] 本报综合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电动车以其快捷、方便、节能、环保的特点在国内市场深受欢迎。其惊人的发展速度让市场日新月异,从开始的自行车加电机到现在的豪华车型的电动车,但与之相对比的是滞后的电动车行业标准。据了解,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强制性标准制定于1999年,标准的制定到今天已近十个年头,而新的行业标准却迟迟未推出,这使得电动车行业的发展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行业的高速发展与滞后的标准相矛盾,多次引发社会的众多争议,各个厂家各显其能,纷纷推出适应市场发展的电动车产品。然而,国内的部分城市的电动车管理部门却一直按1999年的标准执行,电动车产业发展遭遇行业标准瓶颈。 “造成这场标准之争的根本原因是管理体制滞后与企业利益间的矛盾。”国务院政策研究室中国经济报告课题组秘书长张诗雨日前在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我国轻型电动车行业只有《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电动轮椅车》两个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最高车速、制动性能和车架及前叉”是判断电动车是否合格的否决项目,即一项不合格即可判整车不合格;而在包括“整车重量”在内的18个“重要项目”中,只要15项达到标准要求,13项“一般项目”中9项达到标准,而且三项“否决项目”都合格,整车即可判为合格。许多城市也是按照该方面标准的要求授予了电动自行车的上路权。但是标准的滞后导致轻型电动车产品技术上归类不清。其中规定的电动车整车重量需控制在40公斤以内,但这项标准据称已经严重不适应行业的发展。 一个行业标准的诞生不仅靠行业中的先锋企业带领制定,更需要管理部门有科学的分析能力,还必须要有发展的眼光进行规划和整理,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发展中的事物,电动车还包括电动汽车。现在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制定无疑在为电动汽车标准的制定在探索铺路,电动车标准越早出来,越以发展的眼光制定,越对电动汽车的产业有益,也与国家建设环保节约型社会相适应。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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