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舆论来监督性贿赂
http://www.shxb.net [2007-11-16 10:55:56] 嵊钧
公安部消防局日前发出通知,在全国消防部队实施《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首次在反腐倡廉中提到性贿赂。(据《北京晨报》) “性贿赂”,法律虽还无规定,但这个词却早就不是第一次听说了。也不知怎么了,现在的官员们只要一被抓,就会有性方面的丑闻曝出来。比较“知名”的则有,“五毒俱全”张二江,“三光书记”林龙飞,“三玩市长”雷渊利等。你还别以为这性丑闻只是男性官员的专利,女官员一样不落后,如蒋艳萍、安惠君。于是,近年来便有一个怪现象,往往见诸报端的贪官案情报告,却被人当成情色小说来看。不过,性丑闻只是性丑闻,虽然它常常以主线的方式贯穿贪官们的罪恶,但由于法律上尚无有关此项犯罪的规定,所以,在类似的报告中,你又只能把它当成一种生活小节问题来看待。于是,贪官案情报告也就让人感觉很不严肃,因为法律上有规定的那些贪腐问题,在类似的报告中完全退居次要位置了。也正是如此,一直以来舆论多有呼吁,明确将“性贿赂”入罪。那么,现在公安部在其内部规定中率先将此问题明确出来,应该算是促使此问题进入立法程序的一个积极步骤吧! 如果放开舆论对“性贿赂”的监督,是有极强的可行性的。其一,当今各种技术已经足够先进,针孔摄像机、长焦镜头等等,可以说需要的都已经有了,只要再加大曝光力度,那么,就是有100个朱培庆,也能挖出来;其二,舆论监督还有一样好处,它的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只要舆论一动,沾染上“性贿赂”丑闻的官员再想去拉关系、走后门就来不及了。所以,舆论监督的效果一定可以做到收效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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