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同事:轿车里搜出刀具 昨日下午1时许,一直在医院陪护钱春的李警官说,由于小屯立交桥最近一段时间在修路,他们每天值勤的时候,都只能靠骑着摩托车进行交通巡查。事故发生后他们赶往现场处理此事时,还在违章的轿车里搜出一把长约40公分的刀具。

昆沙路一桑塔纳闯红灯撞伤交警
据钱春的主治医生介绍,初步检查钱春身上多处受伤,头皮血肿,胸部、小腹部严重受伤。目前仍有生命危险。
随后,当记者赶往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时,了解到违章的小轿车司机正在接受民警的调查。
□ 市民声音
交警执法 应该更人性化些
市民张先生:对于那些打骂交警的人,应该严惩,要不然社会就乱了,警察是执法者,广大市民应该自觉维护他们的尊严。
市民徐先生:交警被打伤,固然值得同情,但现实中也有一些交警滥用职权的情况,有些素质差者“找毛病,找借口”开罚单,有时故意为难司机,这种情况,往往造成驾驶员与交警对立情绪加大。
出租车司机黄先生:干我们这一行的,最怕交警,更怕扣车。一旦被交警抓到把柄,轻则一两天白干了,重则车被扣,损失将更惨。因此,交警一决定扣车,往往会造成一些司机情绪过激。他认为交警在执法时,应该更人性化一些,并采取多种方式,消除违章者的抵触情绪。
方女士:交警每天要与不同的市民打交道,由于市民素质参差不齐,难免会遇到一些极端行为。这就要求从事交警职业者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执法时多一点文明,少用简单粗暴的言行。
□ 事件回放
6天内 3名交警被伤
11月1日 当日17时许,塘子巷路口闪出一骑车男子,电动自行车后还坐着一女子,协管员发现后立即上前,准备纠正他们的违法交通行为。可是,两人从车上下来后,非但不接受协管员的劝阻,还对协管员一顿谩骂。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见状连忙出面调解,哪想到车上的两人又跳又闹,不服交警的处罚,就在交警用警务通准备拍照的时候,坐在后面的女子抓起交警的手狠咬了一口。随后,骑车的男子又重重地朝交警左脸颊打了一拳。
11月4日 刘警官为了尽快协助肇事司机撤离现场,竟然被其中一名司机击中颧骨。
11月6日 交警四大队一中队的民警按照要求到昆沙路整治违反交通信号、不按划分车道行驶的车辆。李警官和张警官两人专门负责普吉砖瓦厂路附近的整治。当时,李警官发现了几辆违章闯红灯的车子,便示意他们停靠在路边。谁知,随后而来的一辆从富民过来的红色桑塔纳轿车冲过了红灯,并撞到了李警官的腿部。在猛烈的震荡后,他的头也磕在了轿车的引擎盖上。
□ 交警
遇无礼司机可周旋不能动手
对暴力抗法者将交公安部门严处
17时许,交警四大队的孙文军教导员仍然在医院忙碌着,等把受伤的民警安顿好,他才称,他为这次民警正常执法却受伤害表示痛心。对于该违法驾驶员,因其有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他们将按照规定对其进行罚款200元、扣两分的处罚;针对更为严重的无牌驾驶,且是挪用他人移动牌照,大队将暂扣该违法车辆,要求驾驶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大队接受相应的处罚。另外,他们将请昆明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对暴力伤害民警一事依法进行处理。
当谈到近段时间交警接连在执法过程中受到侵袭,孙教导员表示,交警之所以经常受到伤害,主要是因为交警在社会面上工作的时间相对较长,一旦执法大多会涉及百姓最为切身的经济利益。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同时按照交警部门的要求,警察只能文明执法,不得和驾驶人员发生口角,更不能打斗。但是他们在恪守职责、严格执法的同时难免遇上暴力抗法行为。为了避免和驾驶人员发生冲突,他们只能要求一线工作的民警开动脑筋与无礼司机周旋,一旦发生暴力抗法行为,他们将要求相关的公安部门严处。
□ 心理专家
对不同司机用不同方式
让违法司机心悦诚服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
如何才能有效避免暴力事件发生?金色阳光心理咨询事务所的心理学专家李老师指出,交警与违法司机进行接触的方式也是要讲究技巧的,通俗地说就是“见什么人说什么话”。违法司机对自己即将面临的处罚心生恐惧,他们多数会挑剔交警处理问题时的态度,以此为导火索,百般挑剔。如果此时交警不及时调整应对方法的话,执法过程中极有可能引起违法司机的抵触情绪,进而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交警应该针对违法司机个人的特点“对症下药”,采取不同的应对方法,让违法司机心悦诚服地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消除他们的抵触情绪。
随着昆明机动车数量的大幅增加,交警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他建议交警多参加集体活动,听听音乐。心理负担实在大的也可找心理专家排解。对于那些整日穿行在城市道路上的司机,希望他们也换个角度看问题,其实争一分钟的时间,会带来更严重的交通拥堵,如果按照交警的要求行驶,不违规违法,城市道路也不会那么拥挤。
□ 律师
执法不要用歧视性语言
交警执法屡被打,保护交警的执法权显得日益重要。国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平说,目前我国对袭警罪还没有准确的界定。2003年,曾就袭警罪立法提过提案,但始终没有定论,主要是考虑防止警察权力过大。但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代表国家尊严,如果随意被侮辱,整个国家的威严将受到侵害。由于警察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我们国家的《刑法》一直在作调整,《刑法》277条妨碍公务罪,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阻挠警察执法,将被严惩。但除此之外,再没有特殊的规定,对警察造成轻伤或重伤的,只能按故意伤害罪来论处。所以,他希望交警在执法过程中要学习应对方法,一方面文明执法,不使用歧视和命令性语言;一方面学习防护术,采取一些必要的防护措施,掌握一定的防护技能等。
同时为从根本上减少交警被打、被伤害事件,要始终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创造一个公正、公平执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