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与男友分手 哥被索5万元分手费

http://www.shxb.net [2007-11-25 11:42:00] 本报记者 刘宗敏


    “今天不卖东西,赶紧走。”到三竹营超市买东西的刘女士被店门口一名男子阻止,而店主邓先生有苦难说。自从妹妹和男友分手后,他的生意就难做了。因为妹妹的前男友小张向他索要5万元损失费,凡是到店买东西的人都被小张在门口阻止了。最让他烦恼的是,小张还声称要砸店。
   
    来自四川的邓某和家人在昆明盘龙区三竹营村开了一家小超市,妹妹在店里帮忙,和妹妹交往的男子小张也在昆明。一个月前,妹妹和交往了两年左右的小张分手,离开昆明回了老家。小张追到四川,但没有找到妹妹。一个星期前,小张来到店里,说在和他妹妹交往的时间里花了他不少钱,要他们拿出5万元作为损失费,要不然就砸了商店不让做生意。

     无奈之下,邓某的妻子只好报了警,但小张不听劝告,还继续阻止买东西的顾客,金星派出所的警察只好将小张带去调查。
   
    据了解,按照相关法律,小张的行为已经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秩序,可以处以治安处罚。如果索要的损失费到手就构成了敲诈勒索,可以按照刑事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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