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产业政策》昨日出台http://www.shxb.net [2007-11-30 11:12:40] 新华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9日正式对外发布的《煤炭产业政策》提出,鉴于当前小煤矿数量多、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十一五”期间,一律停止核准(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 在产业布局方面,《煤炭产业政策》提出,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推进煤炭、煤层气等资源的协调开发和基础设施的高效利用:在产业准入方面,设定新建、改扩建煤矿最低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对煤矿资源回收率提出规定性要求;在产业组织方面,提出鼓励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鼓励中小型煤矿整合改造,引导资源枯竭矿区经济转型。 《煤炭产业政策》还提出了完善煤炭工业税费政策,形成煤炭资源勘察投入良性循环机制,支持煤炭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煤炭生产完全成本化改革,支持煤炭企业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等保障措施。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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