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教师以令家属”荒唐!
http://www.shxb.net [2007-12-2 12:42:41] 朱少华
云南省龙陵县教育局接到县建委发来的一份通知,要求抽调杨宝新等七名教师到拆迁办报到。这些教师的共同点是家属都住在被列为拆迁对象的五板桥片区。他们的工作是说服家属同意拆迁评估。(据11月29日《生活新报》) 地方的建委和教育局本是两个独立的系统,教师的首要工作是教书育人,建委有什么权力随意“调动”教师放弃本职工作来为拆迁“服务”?试图“挟教师以令家属”,从而达到拆迁户搬迁的目的,这不仅是一种十足的懒政、蛮政,甚至是变相的“连坐”。 尽管这些教师和拆迁户有亲戚关系,但在法律上他们都是独立的公民身份。拆迁问题涉及到法律和政策,教师们并无资格主宰亲属意志,也无权代替亲属的法律责任。强迫教师做拆迁工作,结果很可能是拆迁家庭迫于“上面的压力”而委曲求全,甚至亲属反目。这既不利于家庭和睦,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政府部门有意把个人的私情和公事混为一谈,也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影响法律和政策的公平正义。 放着现有的国家法律政策不用,偏偏要走这样的“特殊路线”,这也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习惯动作”。在有些人、有些部门看来,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没有地方上的一些“土办法”、“土政策”来得方便有效。像这种“挟老师以令家属”的拆迁行为不仅损害了教师的利益,影响了他们正常的教学工作,也侵害了学生们的利益。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相关链接
暂时没有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