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妈不合格 爷爷奶奶担任孙女监护人http://www.shxb.net [2007-12-6 10:31:11] 专栏记者 吴念 唐文静 采写
12月3日 盘龙法院 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可父母也有责任抚养子女,这是每个人都深知的道理。可是,这个已经拥有双学位的知识分子母亲,却淡漠了这个道理。 一纸法律判决书送到了窦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了11年的窦敏(化名)的监护人一栏终于变更,由其生母改为两位老人的名字。“她没有资格做我的监护人,她根本就不配做我的妈妈!”窦敏曾在法庭上激动地这样喊道,她对母亲充满了敌意。 窦敏的父母早在她5岁的时候就离异分居,孩子判给了母亲,可是窦敏却先是跟着父亲生活,父亲再婚后,她便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一住就是11年。2006年,她生日的两天前,父亲在一起车祸中丧生,窦敏从此永远地失去了父爱,生母本该就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不久后,窦敏的爷爷奶奶却向法院提出了变更孩子监护人的申请,希望撤除孩子母亲的监护人资格。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尚在且有能力行使监护权利义务的情况下,祖辈是不能成为孙辈监护人的。面对公婆提起的诉讼请求,面对女儿的仇视,窦敏的母亲认为自己情有可原:“离婚那阵,我白天上班,晚上读夜大攻读双学位,就与孩子的父亲商量把孩子暂时交由他代为抚养。后来他又组织了家庭,他的新妻子阻止我去探望孩子,这样就和女儿的接触变少,但我一直默默地关心着她……” 窦敏父亲新的三口之家全都丧生车祸,有些情况已经无从查证。母亲对自己女儿的感情我们愿意相信,而女儿与母亲感情上的疏离也是不争的事实。法庭在听取了多方的意见之后,认为二老经济稳定,身体健康,于窦敏有比较深厚的感情基础,并且窦敏本人强烈要求将其监护人改为二位申请人,最终更改了窦敏的监护人,成全了爷爷奶奶担任孙女监护人的请求。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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