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改“住” 水电费跟谁“姓”

http://www.shxb.net [2007-12-6 11:41:33] 本报记者 刘影

    作为购房者,有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原本作为商业用途的物业,改为住宅进行销售,比如酒店改公寓。日前就有购买该类物业的业主提出两个问题:一是这类物业的水电费该按商业还是住宅标准收取?二是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土地出让金又该按什么标准续缴?

水电费“水、电”说了算

   
    柳小姐购买了昆明市某小户型公寓,交房后才知道水电费要按商用收取,因为这块地是商业用地。柳小姐这下犯了难,因为她从此将承担昂贵的水电费。商用改住宅,这类物业的水费、电费应该按照商业收取还是住宅的标准来收取?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昆明市发改委。发改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主要看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在接入水电的时候是怎么界定这栋建筑的性质。
    
    据了解,在公寓和商住楼这类物业中,有部分开发商在开发过程中已经与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协商好,将住宅部分的水费、电费按民用水电标准收取。但并不是所有的“商改住”物业都能够事先协调好,因此,对于置业者来说,水电费标准具体怎么算法还是要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清楚,不要等到交房时才措手不及。

土地到期咋办?
    
    酒店式公寓、产权式酒店、商住楼这类土地性质比较模糊的物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缴纳土地出让金?
    
    经记者多方了解,这个问题一直以来国土资源部也没有定论,只是看各地的政府规定,每个地方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记者咨询了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该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说:“由于还没有遇到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昆明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细则,现行的规定是按土地证上面约定的用途来定义这类物业的土地使用性质。”
    
    已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的,自动续期。”《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只涉及到了住宅用地,对这类“商改住”的物业没有提及,而且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住宅才能迁入户口
    
    置业者在购买这些物业之前,首先要搞清楚物业的用途和土地使用年限。像酒店改公寓这样的或者是商业物业改为住宅的,由于土地是商业用地改为居住用地,因此,其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只有50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商住楼,包括商业用地改住宅,因为在批土地的时候批的是商业用地,所以和住宅用地价格是不一样的。
 
    一般来说,商住楼是指整栋楼房中既有商用的房子,又有住宅用途的房子,而单独的每一套房子只能有一个用途,要么住宅,要么商用,不能兼具住宅、商用两种用途。只有住宅用途的物业,购房者才能把户口迁进去。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就物业用途的情况询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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