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调整:四季匀分各相宜http://www.shxb.net [2007-12-10 8:55:18] 郑思礼
在网络上讨论得沸沸扬扬的法定假日调整,至前日尘埃落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草案)》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 关于法定节假日调整的情况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元旦放假1天不变;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清明、端午、中秋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这意味着,全年法定节假日从相对集中的“黄金周”大假,匀分为两个七天的“黄金周”(春节和国庆节)和五个三天的“小长假”(元旦、清明、国际劳动节、端午、中秋),这样一来,虽然“五一”假期减少了两天,但三个重要的中国传统节日却各放假一天,放假的次数增多了,分布亦相对均匀。您瞧,冬春之际有春节,仲春时节是清明,初夏时光是“五一”,随后是端午。中秋时分有一个长假(国庆)和一个短假(中秋),到了隆冬,元旦又有一天的假期,如是,一年四季的假期均衡而连绵,对作息安排起到更好的调节作用。本来嘛,所谓“节”,本身就是一种节制,在紧张工作的当儿停一下、休整一下,后续的工作才更有劲。 不难看出,本次节假日调整的另一取向是对中国传统节日的重视,清明、端午、中秋三个古老的节日第一次获得法定假日的地位。清明恰值仲春,是踏青和祭祀逝去亲人的节日;端午又名“端阳”,是汉民族的“太阳节”,古语有“月惟中秋,日在端午”之说,从唐代起,端午便有祭日之俗,唐代称为“千秋节”(也包括对屈原的纪念,有吃粽子、划龙舟等习俗);中秋则是众所周知的“月亮节”,“月到中秋分外明”嘛,这一天,吃月饼、喝桂花茶,当然,更重要是亲人团聚,即使天各一方,也要祝愿“千里共婵娟”。原先,此类传统节日只能在匆匆忙忙的工作中度过,从明年起,将有一天的假期从容安排有关节日的事宜,对加强传统节日、也就是传统文化的凝聚力不无益处。 毋庸讳言,也有不少公众对此调整方案不满意,呼声最大的是反对取消“五一黄金周”长假,本人也是其中之一。因为,“五一”长假是旅游的最佳时光,尤其对喜爱外出旅游且热爱海滨的上班族而言,“五一”是一年中难得的好时光。然而,回头一想,节假日调整事关千家万户,各有各的意见、各有各的利益,众说纷纭在所难免(仅从互联网上的讨论即可看出),正所谓“众口难调”,末了,国务院只能综合大家的意见作出决定。退一万步说,“五一”不是还有一天假么,加上周末,可以连为三天,近处走走也行啊!想当年,若干单位“五一”压根不放假,人家的“理由”也很“充分”——五一劳动节嘛,就是“劳动”的,放什么假?上班、加班,玩命干吧。比比那会,现在的进步不是很大么? 古语道:“文武之道,一张一弛”,新的节假日调整方案使这种“张—弛”的频度和间隔更为合理,同时兼顾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利益。因小见大,显示了国家重大决策过程中“人性化”的点点滴滴。 (作者系云南大学教授)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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