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绿色牌照车方能在四城区通行
http://www.shxb.net [2007-12-13 11:24:56] 本报记者 李茜/文 王海涛/图

领取昆明A0001车牌的车主很是高兴
为了方便残疾人的出行,同时严厉打击黑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从2007年12月10日起,对全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按所在县(市)、区启用、换发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新式号牌、行车证和准驾证。换证完毕后,四城区内道路上行驶的悬挂绿色牌照的残疾人机动车将更加方便,而黑车将受到严厉打击。 昨日,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的钱副所长称,截至昨日,他们已经顺利为四城区内的24辆残疾人机动车落了号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将按照每天40辆的进度完成残疾人机动车从审核到填写准驾人员登记表、车辆管理登记表、安装号牌、采集人、车像信息等落牌工作。他称,今年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商议决定把残疾人机动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为了方便残疾人的出行,同时考虑到残疾人的生活情况,昆明市残疾人联合会为四城区的每位残疾人交纳了30元的体检费用,然后由专人将体检结果送到非机动车管理所。随后,他们又免费为残疾人进行了办证和落牌的工作,整个过程中残疾人只用花120元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办证完毕后,交警部门将建立专门的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规范管理残疾人机动车。另外,他告诉记者,此次办证行动从四城区开始,他们首先安装绿色的A字头的统一车牌,到2008年2月底将完成3000辆车的落户,随后他们将到其他县区进行办理,而县区的号牌为兰色背景,B开头号码。待全部完成残疾人机动车的落户后,四城区的残疾人机动车和其他县区的残疾人机动车不得跨区域行驶。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理完相关的启用、换发牌照工作后,自2008年3月1日起,昆明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四区范围内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号牌,携带行车证、准驾证,并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后,才能上道路行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车证和准驾证不得涂改、转借、挪用、伪造、重领或者冒领。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将依法处罚。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相关链接
暂时没有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