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改名字算不算过户?http://www.shxb.net [2007-12-14 16:28:16] 本报记者 蔡丹丹
田先生:本人两年前在某小区买了房子,当时写的是我的名字,现想改成我妻子的名字。请问:这算不算房产过户?要到哪里去办理? 律师答:如果改为夫妻共有,只需到房产管理部门去登记共有。如果你放弃权利,则是赠与,需要办理转移登记,要到区房屋管理部门去办。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天内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 你这种过户属于转移登记,要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 买房两年仍无房产证怎么办? 王先生:开发商未按合同期限办理初始登记,致使业主两年内没有获得房产证,应该怎么办呢? 律师答: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件文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所以,如果你们有仲裁协定,可以通过仲裁解决;如无仲裁协定,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孙小姐:我大学毕业后在昆明市工作,想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结婚,请问有这方面的规定吗?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 律师答:《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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