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辟谣“小产权房可转为合法”
http://www.shxb.net [2007-12-15 12:11:04] 新华社
国土资源部14日重申,我国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所谓的“小产权房”。 针对有媒体关于“符合规划小产权房可转为合法”的不实报道,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14日强调,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近日有媒体报道,国土资源部会在年底前出台一个文件,对于一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小产权房,可以允许其缴纳土地出让金,补齐手续后转为合法。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