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迎北区正式“自治”http://www.shxb.net [2007-12-16 11:05:17] 本报记者 邓建华
新迎北区自行管理委员会昨日成立 和新的保安公司签订合同 今年11月10日,依照《物业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新迎小区九组团的业主们宣布成立业主自行管理委员会。11月28日,新迎小区北区的548户业主也宣布成立自管会,他们相继“炒”了自己的物业公司。昨日,新成立的北区自管会在北区中间庭院面向广大业主召开成立大会,新迎小区的其他组团和其他小区的业主纷纷前来“取经”。 新迎小区化零为整成立自管会 据新成立的新迎北区自管会负责人介绍,多年来物业管理不当、服务不到位,开发商遗留的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业主对物业公司意见很大。自《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后,大家心里有了底,想真正当家作主,只有“炒”掉物业公司。
“新迎小区共有3000多户业主,户数庞大,召开业主大会太难,所以我们决定一个组团一个组团地成立业主自行管理委员会,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现在正在换届选举,待各组团自管会成立后,我们再化零为整成立一家真正为业主当家的业主委员会,到那时再聘请新的物业公司来管理小区。”新迎北区业主委员会的一位负责人说。 昨日,新成立的北区自管会在新迎北区中间庭院召开了成立大会,并与新业主委员会聘请的昆明保安集团晋宁公司签订了书面合同。记者在小区贴出的《通知》栏内看到了自管会成立的决议,上书:“北区中间庭院内业主共548户,其中出租户144户,占总量的26.43%,空宅率7.05%,共39户。能见到的业主户365户,占总户数的65.88%,签字户303户,占能见业主比率的83.01%,占院内总量的58.3%,占出租户同意率的96.2%,空宅率同比率计算,总量可达90%以上,因此,自行管理同意率远大于法律规定的50%的要求。”同时,下面还附有业主签字的名单。 维权现状业主和物管长期僵持 在新迎北区成立的大会上,记者遇到了春苑小区、金庭小区、人与自然小区的业主代表前来“取经”。 人与自然小区于今年10月初“炒”掉了原来的物管公司,这是昆明众多小区中第一个自治的小区。据该小区业主杨先生说,虽然宣布自治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是现在他们最头疼的一个问题是新的物管进不来旧的物管不出去,打这样的拉锯战让他们更头疼。 新迎北区新聘请的保安公司如何服务业主?昆明保安集团晋宁公司的杨主任说:“我们对小区特别是老小区治安管理还是有一定经验的,在这块上,老小区主要靠人防,我们成立了一支巡逻队,加强日常的联防管理,确保小区治安。”谈到与老物管的保安如果发生冲突的问题,杨主任说:“我们会尽量不和他们发生冲突,遇到问题和平解决。” 老物管成立自管会不合理 记者随后电话采访了管理新迎北区的承杰物业的一位负责人,其说:“11月10日九组团成立自管会,区房管局物管处的有关领导就不认可,认为不合法。我个人也认为他们这样不合法,他们没有取得法人资格,就无权成立法人单位。”该负责人介绍,他们于12月6日已经向全体业主发出了致全体业主的一封公开信,“我们小区的多户住户有2500多户签字同意我们公司继续实施物业管理。我们现在的物管收费率是94%,只有6%的业主没有交费。” 律师小区成立自管会合法 就新迎北区成立自管会,记者连线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晓秋,杜律师认为,成立自管会,符合《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没有被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具体做好与业主委员会和新物业服务企业的交接工作,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相关资料交还业主委员会。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