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劳动部门将主动监督检查”
http://www.shxb.net [2007-12-18 10:11:56] 本报记者 李桀
省劳保厅昨日解读《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昨日,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一位工作人员,解读了新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年休假与这些休假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把寒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休假方式与年休假作出了区分。在我国,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员工所享受的寒暑假天数远远超过了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因此,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此外,对于较长时间休病假、请事假的职工,也不被列入享受年休假待遇之中。 “根据规定,人事、劳动部门将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工会也会积极地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所以在对员工的权利保障方面,请大家放心。”该工作人员说。 目前,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所有相关的实施办法还在讨论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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