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昆明乞讨群落http://www.shxb.net [2007-12-19 10:51:21] 本报记者 文/图
建议设立禁讨区 提案已交一年多 “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不给,要钱的那么多,哪个顾得过来哦?”这是一位市民对乞讨现象的看法;“很多乞讨者并非不能自食其力,而是习惯了乞讨,或是把乞讨当成一种职业。但是,强讨恶要可以依法处罚的!”这是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站一工作人员的说法;“昆明市正值‘四创’,建议在主城区、主要商业区设‘禁讨区’。”这是一位政协委员递交给政府的提案。
“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不给” 在昆明理工大学进行这项关于流浪乞讨人员生存状态调查时,他们也顺便做了相关民意调查:市民对于街头乞讨人员的看法。 “在小西门乞讨的一对老年夫妇,他们穿着破烂不堪,妻子已全身瘫痪,丈夫跪在旁边不断地磕头乞讨。我们临时决定作个观察,看看5分钟内是否会有人施舍。结果很失望,路人仿佛没有看到他们的存在,直到第8分钟才有人给了5毛钱。还有很多人甚至怀疑我们并不是真正的大学生,而是跟那些乞讨人员是一伙的,以为我们一起做戏给路人看以获得同情。我们拿出学生证给他们看,有个中年大叔说‘别以为有了工作证跟帽子就是真的了!’”调查队队长张云华说,在民意调查中,至少有70%的市民认为这些街头流浪的人是在欺骗别人而拒绝施舍,其原因要么是亲身被骗过,要么是听过别人被骗的事。而对于调查活动中发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的法律政策宣传单时,往来的路人第一反应几乎都是避开调查队员,而接到宣传单的人经观察很少有认真阅读的,大部分人都匆匆浏览后满不在乎地丢进垃圾箱。张云华说:我们觉得救助政策、法律知识的缺乏,也是导致社会大众对乞讨现象漠视的原因之一。 家住金实小区的叶梅花女士说:“前次我带着娃娃在家乐福门口看到一个小娃娃要学费,她面前摆张纸写着父母双亡差学费,我给了10元钱在她面前的碗里。结果,我买完东西出来再看,那个娃娃还在讨,我给的10元钱却不见了,肯定是她揣进包里啦。再仔细一看,不远处有个中年妇女一直往这边看,好像都是一伙呢。”叶女士说,从那以后,她再也不相信这些要钱的娃娃了,“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不给,要钱的那么多,哪个顾得过来哦?” 强讨强要可依法处罚 在此次调查中,队员还给每个乞讨人员发放了政府救助卡,以便他们在困难时可以去救助站求助。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只有一位老人表示愿意接受救助。一方面,主要街道上乞讨人员越来越多,情况一个比一个困难;另一方面,却少有人愿意接受救助。这是个奇怪的现象! 据了解,今年2月6日,最低气温仅为1℃,非常寒冷,昆明市人民政府救助站(以下简称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上街搜索需要帮助的流浪人员,他们从黄土坡出发,经小西门、火车站、北京路、青年路、学府路等主要街道,却无一流浪人员愿意接受救助。据了解,很多乞讨的人并非不能自食其力,而是习惯了乞讨,或是以乞讨为职业。“所以,很多时候流浪人员拒绝到救助站,毕竟在救助站除了提供食宿等帮助外,不能帮他们赚钱。”救助站一工作人员还说,乞讨行为是有限制的,如果在城市铁路、轮船、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乞讨、影响交通秩序的,可以由交通、公安、铁路部门予以制止;对于强讨恶要、追逐纠缠行人等影响城市管理的,公安机关则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如果组织群体乞讨并从中牟利的,如果构成犯罪,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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