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闪”离http://www.shxb.net [2007-12-21 10:05:32] 王成喜 绘
有人两年内和三个男人离了6次婚、结了7次婚;有一对结婚快10年的夫妻抱着三个月不到的女儿来办理离婚,有对夫妻在结婚4周年纪念日这天离婚了……据宁波市民政局统计,2007年1月至10月,宁波市结婚数为37084对,离婚数为8875对,结婚与离婚比率在4.17:1,这比1980年宁波市平均离结(婚)率提高了约20倍。(2007年12月20日《现代金报》)
按照社会学家的说法,离婚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因为那是另一种“优化资源配置”。但是,当“闪”婚“闪”离成为主流“时尚”之时,难免对稳定的社会根基产生不良影响。婚姻之事,还当慎而处之。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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