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被打警察道歉 请法官给机会改过
http://www.shxb.net [2007-12-21 14:41:30] 本报记者 唐文静
一妇女暴力抗法打民警昨日庭审 庭审现场妇女自称“不懂法”求原谅 手臂上的牙印还依稀可见,腿上的淤斑也还没有完全散去,官渡分局福德派出所的民警周云宝在执行公务中遭遇一名妇女暴力相抗。昨日,由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被告曾美香妨害公务一案在官渡法院开庭审理。
出门办案 中途警车被拦 今年8月3日,一名姓蒋的男子来到福德所上报案说自己被抢了,周云宝接待了此人。“你还记得对方的相貌吗?”“我知道他们的住处,你们跟我去抓人吧!”接警后,周云宝带上一个保安在蒋某的带领下来到了福德村的一间出租房内,在里面有一男一女。“就是他们!”蒋某激动地指着二人,周云宝随后把二人带上了警车。男的姓靳,就是后来对着警察又打又踢的曾美香的丈夫。 警车行驶在回派出所的路上,到了福达路44号门口,得知丈夫被警察带走的曾美香不知从哪儿跑了出来,“舍己救夫”的她用身体挡在了路中间,逼停了警车,然后不由分说上前就打开车门,要对蒋某动手。
妇女撒泼 警察遭到乱打 见此情景,周云宝马上下车,试图劝开此时情绪异常激动的曾美香。谁知这时,蒋某喊了一句:“她也一起抢了我!”周云宝于是请曾美香和自己一起回所上接受询问,做个笔录,对方开始撒泼。就在大街上,曾美香不顾周云宝一再的劝阻,对着周云宝的身上一阵乱打,周云宝只能护住自己的头部并向曾美香不断进行劝说,直到对方打得累了,他整理一下制服,在随行保安的协助下,把曾美香带回了派出所。回到所上,仔细一检查,周云宝的手臂上、两条腿上都留下了曾美香给他的“纪念”。
请求原谅 妇女称“不懂法” 昨天在法庭上,我们再次看到了这个身材瘦小的曾美香说:“我没有什么文化,不懂法,真心地向这位警察道歉,希望法官大人能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说着,深深地低下了头。 原告席上的周云宝,向法庭提交了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轻微伤证明。面对曾美香,他没有过多评论,只是一份份出示着自己手上的证据材料。庭审结束,法庭将改日进行宣判。“碰到这样的情况,我们只能尽可能保护自己,在事后最大限度维护自身的权益。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们必须尽到为民服务、保一方平安的职责,同时更希望得到大家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周云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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