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物管没走 新物管进不来
http://www.shxb.net [2007-12-21 14:47:05] 本报记者 邓建华 王玉波
《物权法》实施后昆明第一个罢免物管的小区遭遇尴尬
今年10月13日,昆明市白龙路人与自然小区业主委员会宣布“自治”。作为《物权法》实施后,昆明第一个“吃螃蟹”的小区,事隔两月之后,小区的自治情况怎么样了呢?昨日,记者来到人与自然小区,据该业委会的杨先生说,还是老样子,老物管没走,新物管进不来。
业主委员会:还不是真正的自治 2007年7月6日,通过层层审批,人与自然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自10月13日宣布自治至今,已经两月多了。而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杜副主任说:“现在小区还没有真正自治。”据杜副主任说:“我们在11月5日已经向物管发了一个函告知他们,前期物业服务于11月12日服务期满,将不再续签,11月13日到30日作为过渡交接期,但他们一直没有给我们回复,他们不走,我们聘请的新物管也进不来。这两个月,我们一直在僵持中。”当记者问及业委会须具备法人资格才能收费的问题时,杜副主任说:“我们虽然公布了收费标准,但老物管没有撤走,我们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小区业主:公物坏了物管不去修 在小区公示栏中,记者看到一位业主写道:自家在12月初被盗后,自己便去和物管协调,却被告知他们只负责维持小区秩序,不负责安全。业主杨先生说,小区里的小矮灯有几十个都是坏的,公共地方的条凳也有坏的,也不见物管维修。“‘物管’就是‘无关’,物管费里有一部分是用于公共维修的,物管收了钱,却不去维修。”
小区物管:还欠30多万元物管费
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物业)是10月13日小区自治后被“炒”掉的物管。恒基物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大部分业主都不同意小区搞自治,更换物管需要半数业主的同意。”提及收费问题,该负责人称:“他们不具备法人资格,是不能收费的。”
“我们现在是在尽义务。”据该负责人说,他们的合同今年11月14日就和小区终止了,但现在还在继续为业主服务。“他们是向我们发了一个函,要求办交接,但他们根本就没有人来办理交接。”该负责人还说:“一些业主欠下的物管费已经有30多万元了。我们就是要走,他们也应该交清所欠的费用吧。”
至于提到业主反映的“物管不负责任”的问题,该负责人说,我们仍在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理。对于业主被盗的问题,该负责人再次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我们保安只负责维持小区秩序,不负责安全。如果业主在安全上出了问题,他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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