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败诉 欲起诉规划部门

http://www.shxb.net [2007-12-21 15:11:02] 本报记者 蔡丹丹/文 晏蓬/图

    倍受关注的志城家园车库变市场一案目前终于有了结果。法院认为,开发商是车库的所有权人,在得到规划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并依照法律法规办理了相关手续,所以车库改造农贸市场这一行为是合法的,对业主的诉讼请求不予以支持。业主败诉的结果让开发商松了一口气。


变脸之前
车库闲置四年
   
    昆明“志诚家园”小区内有7000多平方米的A区、B区两个地下停车库,其中A 区车库有127个车位、B区车库内有64个车位。开发商表示,在志诚家园规划总平面图中未将这两个地下停车库列入附属设施用房的范围中,小区业主交纳的配套费也没有包含地下车库,因此该地下车库不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简言之,志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地下停车库的所有权人。
    
    据了解,A区车库内的127个车位和B区内的64个车位,经开发商四年多的出售和出租,至今只有少量被售出或出租,A区内的64个车位和B区内的64个车位在四年中仍然处于闲置状态。
    
    基于近几年来业主车位需求分析,开发商认为A区内闲置的车位尚可满足小区近几年停车的需要,所以决定将B区地下车库改建为“林岗农贸超市”。

业主不满
诉上法庭

    
    对此,志城家园住户极为不满,他们认为一旦建成农贸市场将对他们日常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甚至对开发商宣称的打造“菜蓝子”工程这一说法嗤之以鼻。
    
    一些住户认为,开发商未经业主一致同意私自将车库变为农贸市场已侵犯了他们的切身利益,还导致一部分业主车辆无法停放于车库,只能停放在道路两旁,严重影响了小区环境和日常生活秩序。这一说法与开发商提到的车库闲置多年产生了矛盾。
    
    小区住户与开发商协商未果后,向昆明市规划局反映了问题,规划局也于今年3月30日作出了0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开发商改变了地下车库使用性质,且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违法建设,责令拆除。
    
    住户们在得到规划部门的认定后,把开发商诉至五华区法院。

车库“变脸记”
业主败诉

    
    五华区法院于12月5日作出了判决,对业主诉请判令志诚地产停止将小区地下停车场改造为农贸市场的行为、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院经取证表明,车库是在经规划部门同意后才改变用途按农贸市场保留使用,并且确认了志诚地产是该车库所有权人这一法律事实。
    
    住户们对于这一判决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明明得到市规划部门认定的违法建设项目又能“摇身一变”就合法了呢?原来,昆明市规划局已于今年9月5日作出201号关于撤销00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明确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按农贸市场保留使用。
    
    撤销决定并不是无中生有。今年8月22日,有关部门召开了开发商与住户的协调会,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和要求后,鉴于小区周围数平方公里范围内没有规范的农贸市场,为方便居民生活,经研究同意才撤销原处罚决定的。
    
    201号文件对于开发商一方也增加了几点要求,一要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严防因噪音、卫生、污染等引起的矛盾;二要根据小区今后私家车增长情况,一旦现有车位不能满足小区车辆停放的要求,必须及时恢复原使用功能。
 
    开发商志城地产也书面承诺,要打造一个规范化、标准化、绿色现代的林岗农贸超市,为居民生活营造一个舒适、放心的消费环境。
    
    败诉的事实让志诚家园部分业主无法接受,他们认为规划局作出的撤销决定理由并不充分,而正是这份撤销文件让他们败下阵来。为此,他们决定提出上诉的同时起诉规划部门。   


Google
 
   >>相关链接
暂时没有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