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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目前仍可上路

http://www.shxb.net [2007-12-26 11:22:53] 本报记者 袁顺 张笑

    “从2007年11月20日起,除大理、玉溪外其他州(市)暂缓开展‘三类车’清理整治工作。”这是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通知中的一段内容。11月18日,云南省公安厅下发通知,宣布对“超标准的电动车、汽油助力车及上路行驶的电瓶车”这“三类车”的清理整治工作要暂缓并进行调整。
 
    云南省公安厅取消了248号文件中的“2008年1月1日起,‘三类车’在国家没有新的标准和办法之前,一律禁止销售、注册和上道路行驶,否则交管部门将实施查扣,并按上限进行处罚。”的规定。
 
    在11月18日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调整“三类车”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278号文件)中,原先的“禁售令”被取消。“现在各州市的电动车销售开始恢复正常。”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另外,“2007年11月20日起,除大理、玉溪外其他州市暂缓开展‘三类车’清理整治工作,”“对未纳入机动车管理的‘三类车’,各地仍结合当地实际,维持目前的管理现状”。这就意味着,除了大理、玉溪,其他州市的电动车销售、行驶状况将恢复。
 
    “试点也仅仅是积极的探索而已,并不就是以后的理想模式,我们希望最后能找到一个既注重道路交通安全,又兼顾到消费者与厂商的好办法。”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省公安厅要求大理与玉溪两市在试点工作中,要探索既符合安全畅通的管理要求,又符合广大车主、经销商、生产厂家合法利益的办法与途径,还要考虑“三类车”纳入或不纳入机动车管理所带来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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