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官帽”,是迟到的追责

http://www.shxb.net [2007-12-27 9:49:11] 张培元

    震惊国内的凤凰塌桥事故,多人受到追责。涉嫌犯罪的湘西自治州公路局原局长胡东升等2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原州长杜崇烟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该省交通厅厅长欧阳斌等32人,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乃至撤职处分。(据《新闻晚报》)
 
    惊天的巨响过后,64条鲜活生命瞬间消失。2007年8月13日——历史的泪眼结满哀愁在日历的这一页定格,美丽如画的湖南凤凰,沈从文笔下那个梦幻般的边城,因“史上最短命豆腐渣桥”而蒙受羞辱。
 
    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渎职者最终领到了渎职的罚单。塌桥之后的追责风暴,引发了高度的官场地震,众多地厅级、县处级干部或丢官卸职,或背上处分,或身陷囹圄。他们之中有谁想过,这几十顶官帽到底能为64条生命作出兑付吗?
 
    因渎职而受法纪刑事追责,彰显权力责任之重。然而换个角度再看,再重的权力在工人生命面前也是轻的。公共权力运行体制中之所以设立如此多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岗位,纳税人之所以供养如此多不同级别官员,立法机关之所以专门出台有关桥梁建设的法律法规……皆是因为公共设施安全之重、人民群众生命之重,守着官位而玩忽职守的渎职者,看轻的不是手中这份权力,而是国家财产与公众安危。他们受到严肃处理,是责有攸归、罪有应得,一点也不冤枉。
 
    逝者长眠矣,伟大的中国桥梁史难以承受如此的悲怆!56顶官帽换不回64条生命,血淋淋的悲剧为我们留下的深刻启示是:加强对权力运行、权力状态的监督势在必行,对于那些始终不在状态的官员,对于那些总是在隐患上行走的企业,必须及早发现、及早采取措施予以淘汰出局。有时候,迟到的正义并非正义,一地官帽的事后追责难以抚慰逝者亲人那深深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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