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无罪!http://www.shxb.net [2007-12-29 10:24:01] 综合新华社 法制晚报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维持一审无罪判决 马英九被宣判无罪!这为马英九的竞选扫除了“司法”羁绊。 28日10点,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宣判,台湾“高等法院”驳回检方上诉,维持一审无罪判决。 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年2月13日侦结,台北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将马英九起诉。8月14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检方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 审判结果公布后,聚集在法院外等候消息的“蓝营”支持者立时响起热烈掌声。 当天上午马英九没有出庭,委任律师出庭听判。马英九委任律师表示,希望检方不要再耗费时间去上诉了。 检方已经表明将会继续上诉,三审会如何认定,将牵动台湾政局;三审是否会在明年“大选”投票日前夕宣判,也是“大选”最大变数。 同时,审判结果对台湾股市产生了重大影响。无罪结果公布之后,台湾股市瞬间大涨100多点,台湾媒体以“全数翻红”来描述,这也应验了分析师的预言。 此次审判广受关注,二审结果如果马英九被判刑10年以上,或是检方追加的“背信罪”成立,他就会立刻失去参选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的资格。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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