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今日正式实施http://www.shxb.net [2008-1-1 11:47:27] 本报记者 邓建华
今早9点到南屏步行街听律师为您解读新法 2008年1月1日起新的《劳动合同法》正式施行。《劳动合同法》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为了服务社会,维护法律的权威,今日早上9点至下午4点,云南省司法厅和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的大型《劳动合同法》宣传活动暨法律咨询活动将在南屏步行街举行,他们派出了20名资深律师对《劳动合同法》涉及劳动者利益的规定作宣传解答,并将向社会免费赠送十万册《劳动合同法》书籍,同时为市民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其他法律问题。另外,由于有很多市民打电话询问是否还有免费的《物权法》的书册,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在宣传的当天,还将再次向市民免费赠送三万册《物权法》书籍。欢迎广大市民前来咨询。 □ 焦点解读 劳动者不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要承担败诉风险 案例一:2005年10月,张某等6人一同到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他们在装修工地工作期间的工资以及补偿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认为,申诉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关系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裁定不予受理。张某等人遂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以同样的理由判决驳回张某等人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顾仕俊认为:本案难点在于怎样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书面劳动合同是判断劳动关系成立的基本标准。 其次,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责任。 最后,张某等人在自己无法举证的情况下可申请法院对有关事实进行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因故解除经济补偿如何结算? 案例:2003年5月7日,进城务工人员李某受雇于昆明某建筑公司,并与该建筑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即到2008年。合同约定,李某月工资为2000元。2007年12月,该公司提出因生产经营状况恶化,与李某等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待遇的条款,否则就裁员。李某同意了公司提出的将原合同约定的月工资2000元降为1000元。2007年6月,该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公司提出与李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李某现在的月工资1000元为标准支付李某四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共计4000元。李某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李某认为该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金过低,经过协调,该公司按1500元为月工资标准向李某支付了五个月的经济补偿金7500元,同时,与李某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说法: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刚认为:李某在该公司工作了四年零一个月,按照规定应该支付其五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公司提出的按四个月支付少算了一个月;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劳动部印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李某在该企业工作了四年零一个月,按此规定,经济补偿金应按五个月发给。本案中李某在该公司工作的最后十二个月,有六个月月工资是2000元,另六个月是协商变更后的1000元,最后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应是(2000元×6+1000元×6)/12=1500元,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按此计算。按此计算,经济补偿金应该共计7500元。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在2008年1月1日施行,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所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条三款还规定,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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