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起停止使用传统雷管爆破http://www.shxb.net [2008-1-3 10:19:12] 赵奇志 记者 施律
从2008年1月1日起,我省在爆破作业中停止使用传统的火雷管和导火索,取而代之的是具有更高安全性能的新型磁电雷管和导爆管。 2007年12月下旬,大理州各县市公安机关积极组织开展民爆新产品使用培训活动,在培训中聘请专家采用理论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对磁电雷管等新型替代产品的种类、性能、使用方法等进行了系统授课培训,并安排学员在认真听取专家讲解的基础上,到操作现场进行了具体的操作演练。 据了解,截至2007年12月27日,云龙、永平、剑川、洱源4个县全面完成了培训工作,共培训爆破员600余人,通过培训,各县参训学员熟悉并掌握了磁电雷管等新型替代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技术,从而提高了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杜绝了民爆物品在使用、储存中的安全隐患,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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