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地价要上缴 囤地再遭“狠招”http://www.shxb.net [2008-1-10 14:53:49] 本报记者 赵学俊
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对于妄想靠囤地获取暴利的开发商来说,这无疑又是当头一棒。 本次国务院下发的通知无疑堵住了囤地开发商的赚钱之路。《通知》明确指出,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这使得开发商想获取地价升值带来暴利的如意算盘落空。 此外,《通知》还规定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而金融机构对房地产项目开发过慢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对违法用地项目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这两项措施从资金上给囤地带来巨大压力,囤地成本将大大提高,有专家指出,如果严格执行,开发商将不可能从囤地中获取额外收入。 同仁实业市场营销部副经理艾斌认为,这项措施能够加快闲置土地开发,增加市场放量。但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还处于比较粗放的阶段,所以增加放量对房价的左右可能不会马上显现。对于恶意囤地的开发商,这将会是有力的打击。 据建设银行研究部发布的《下半年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显示:2001年初至2007年5月份,全国约8.66亿平方米土地处于闲置状态。 在住房需求巨大的情况下,开发商拿下土地后不进行或者晚进行开发,这无疑进一步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供求不平衡关系,导致房价飞涨。 另一方面,开发商囤地多是靠银行贷款,在地价飞涨的时期,囤地带来的收益明显大于银行利息支出。一个房地产项目的运作往往需要一年甚至几年的时间,而开发商就是利用囤地及拉长开发周期带来的增值赚取了暴利。 业内人士指出,正是开发商的恶意囤地行为导致了地价飙升、房价猛涨。政府对于囤地的打压有利于抑制房价增长。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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