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电影堵路”城市管理需反省http://www.shxb.net [2008-1-12 9:14:23] 新华时评
因为拍摄电影,闹市区几条交通干线在上班高峰时段及其后的近4小时里堵塞,数万辆机动车被迫改道行驶或滞留,众多市民上班迟到……日前发生在广州市的这一事件,暴露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群众观念和行政能力问题,需要认真反省。 首先,是否存在政府部门对公共资源管理权的滥用?公共资源设置,是为公众提供生活保障和方便的。电影中的一些画面,如确需实景拍摄,也应尽量选择不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的时间、地点进行。这一事件中,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后果缺乏认真分析的情况下,批准摄制组在交通高峰时段的闹市区占用道路拍摄电影,又未及时、有效地疏导交通,致使交通混乱,暴露了对行政审批权的轻率使用。 其次,公众权益是否被漠视?广州市交警部门在事后“道歉”中强调,“对事态没能及时预计是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其实,“没能及时预计”是果,漠视公众权益是因。作为城市交通的主要维护者,交警部门应对整个城市的交通状况了如指掌,包括何时、何地、何事会造成交通拥堵。“没能及时预计”的工作失误,暴露的还是对公众权益漠视。 再者,城市管理能力是否欠缺?合格的现代城市管理者,应该时刻以保护公众利益为己任,面对可能损害公众利益的事项,应事先予以充分论证与告知,突发问题时能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科学合理的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拍摄几个电影镜头,竟然能造成交通大堵塞,可见无论在事前还是事发后,当地有关部门都存在行政能力不足问题。 作为一级地方政府,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就是要时时处处事事以百姓利益为本。广州市在“拍电影堵路”事件上,显然交了一张不合格的答卷,需要好好地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举一反三地接受教训,切实落实以人为本理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避免公众利益受损。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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