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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花商终审获赔31万余

http://www.shxb.net [2008-1-15 11:10:30] 本报记者 唐文静


荷兰进口花种矮小霉变萎靡不振

    呈贡斗南一花商蓝先生购买了5万多个荷兰进口的百合花种球,精心培育下,大棚里的种球却一日不如一日,大部分出现了霉变坏死或者生长不良的情况。
 
    “外国公司坑云南花农”的事情受到了广泛的关注,荷兰菲尔蒙贸易有限公司(下称“菲尔蒙”)被蓝先生告上了法庭,一审判赔31万后,“菲尔蒙”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院。

厂家建议先种植后补偿
   
    一些种球上长出了青霉,一些基盘腐烂,有的还脱水……其实看货时蓝先生就察觉到了种球有质量问题,他有了退货的想法,但“菲尔蒙”的销售经理给他写了一份证明,承认了种球的质量问题,并建议先种植,后补偿。蓝先生同意了,谁知道后来种球的生长状况越来越糟糕。
   
    那么这些种子出了什么问题呢?中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这批百合花种球在冷冻库里呆了过长的时间,而且冷库内的温度不恒定,造成娇嫩的花种组织坏死,受到霉菌的感染。然而“菲尔蒙”方面并不认可这个说法。

驳回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昆明中院受理了此案的一审,该院把案件的争议焦点归纳为这批种球是不是存在质量问题,并按照我国《种子法》第41条“种子使用者因种子质量问题遭受损失的,出售者应当予以赔偿,包括种子收购款、相关费用和可得利益损失”的规定,为双方核算了出现问题的两个种球品种的收购价、种植费用和可得利益后,判“菲尔蒙”赔偿蓝先生3项损失共计314425.1元。
   
    “菲尔蒙”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并提交了这批种子从荷兰出境和在云南入境时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检疫结果,证明在其抵达云南时,品质是良好的。
   
    一审判决“菲尔蒙”赔偿蓝先生的损失31万余元,并承担大部分诉讼费;二审维持了一审的判决,并由“菲尔蒙”承担所有的案件受理费用8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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