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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病历本全省医院通用

http://www.shxb.net [2008-1-21 9:58:57] 本报记者 冯兴杰 刘启银


省卫生厅长陈觉民:个人认为建议可行
 
    “我个人认为这个建议是行得通的。”针对政协委员的这个提案,省卫生厅厅长陈觉民说,目前导致看病贵的原因很复杂,需要全社会动员起来共同解决。由于各家医院的病历本都不一样,每家医院都要单独印制。如果能将病历本的形式统一起来,交由一家单位大批量印制,本身就可以降低成本。

“双向转诊”病历本要统一

 
    他表示,目前患者到不同的医院看病,使用医院各自的病历本,确实存在资源浪费、加重患者负担的现象。病历本统一后,患者使用一个病历本,到哪家医院看病都能通用。一方面方便了患者,避免让患者重复购买病历本加重负担,另一方面,一个病历本便于患者保管;不同时期的患病情况记在一个病历本上,就相当于给患者建立了一个病历档案,便于医生了解患者的病史,提供有效的治疗。
 
    对于在病历本上印制广告,将病历本的成本转嫁给商家,使患者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就能用上病历本,陈觉民表示,能不能在病历本上做广告,这涉及到广告法的有关规定,需要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参与进来共同实施。
 
    “统一病历本具有很积极的意义。”陈觉民透露,我省在社区医院与大医院间建立的“双向转诊”制度,今后就需要统一病历本,互相认可对方的检查。“患者在社区医院检查的情况、治疗的情况是什么样子,在大医院的诊断情况、治疗情况、用药情况又是什么样子,都要写在同一个病历本上。”
 
    “既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这样做,我们为什么不能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推广呢?”陈觉民说,“比如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县、乡、村三级医疗网络,使用统一病历本,今后再过渡到城市的市区(县)、乡(镇)、村,在更大的范围内统一起来。我觉得这是件好事情!”

重复检查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委员的建议,在统一病历本后,各家医院应互相承认对方的检查、诊断结果,避免重复检查,避免患者因为重复检查而多花冤枉钱。这个建议具有可操作性吗?
 “各家医院互相承认对方的检查结果,这叫互认制。这点应该是可以行得通的,但是现在我们的医技水平不同,在大型医院、中型医院和小型医院检查的结果,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他说,“比方说,在小型医院检查不出来的病,在中型医院和大型医院检查出来了,这就说明小医院存在漏诊的情况。”
 
    “并不是说完全不信任小型医院的检查结果,有时担心会出现漏诊,大型医院要明确诊断,再进行一些检查是必要的。”他强调说,“这还要看具体是什么样的检查,如果是小病、常见病的检查,我想这种互认问题是不大的,如果是针对疑难重症,就有必要重复做一些检查。对于重复检查不能一概而论。你在大医院和小医院之间,在年资、医技水平不同的医生中间,检查的结果可能不一样,这要因病而异、因人而异。”
 
    对于委员的建议何时能在云南成为现实,陈厅长表示:“我们学习借鉴外省好的经验和做法,争取尽快把这件事情做起来。”但考虑到每家医院印制的病历本肯定有一些存量,要把这些病历本用完,新的统一病历本才会启动。“这个过程我不敢说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我们会抓紧启动这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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