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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由保险公司买单

http://www.shxb.net [2008-1-22 9:41:31] 本报记者 刘启银




卫生厅厅长陈觉民:缓解医患关系紧张,开通医疗责任险可行


    近年来,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加剧了医患关系紧张的局面。出现医疗纠纷后,如何界定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呢?在本次政协会议期间,两位政协委员联名提议:开通医疗责任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中因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

现状 医生几乎没有任何保障
 
    昆明市延安医院口腔科医生、省政协委员马丽丽和省第三人民医院的医生罗幼锐,联名提交了《推动和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和优化医疗保险服务功能》的提案。
    
    他们在提案中指出,医疗行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医学科学的特殊性决定了医学从业者的高风险性,如疾病的误诊、药物的副作用等,都不是医生所能控制或解决的。两位委员认为,与国外的医生没有保险就不能行医相比,我们的医生几乎没有任何保障。“如果为了保护自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都如履薄冰、缩手缩脚,而不敢大胆为患者进行治疗的话,那么受伤害的还是患者。”
    
    他们认为,设立医疗责任保险是降低和分散医疗风险的重要途径,它对于减轻医院或医生的赔偿风险,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患者利益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好处 转嫁风险减轻医生压力

 
    两位委员在提案中说,开通医疗责任保险,由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共同交纳保险费,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治疗中,因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造成的赔偿责任,从而把医务人员从医疗纠纷困扰中解脱出来,消除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他们认为,开通医疗责任险有三个方面的功能和好处。一是转嫁风险,将集中于医生自身的赔偿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从而实现风险的社会化。二是转移医疗纠纷,将医疗纠纷的协调处理事务工作从医患双方转移出来,由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协助医疗机构调解医患纠纷,妥善处理好医患双方的利益。这样,就使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三是减轻医生的心理压力,让医生没有后顾之忧,这样也有利于医生专心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但不容忽视的是,目前,全国对于医疗责任保险投保率普遍都不是很高。问题在哪里呢?政协委员马丽丽认为,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保费交纳增加了医院运行成本,影响了医院的积极性。医疗责任保险的服务功能,尤其是解决纠纷的功能有限。很多医院投保的目的,是想从处理繁杂的医疗纠纷事宜中解脱出来,可参加保险后保险公司处理纠纷能力有限,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故投保积极性不高。

建议 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处理中心

 
    马丽丽透露,以前昆明市曾设立医疗执业保险,但由于保险理赔和保险单位之间缺乏可行的操作性,对纠纷处理缺乏相应的社会空间和多元化渠道,故而没有坚持下来。“医疗执业责任险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为确保医疗机构的参保率和保险机构的良性运行,必须建立一套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良性机制。然而,促使医疗保险市场需求增长的关键在于,如何完善和优化医疗责任保险的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推进医疗责任保险产品的创新,不断满足市场新的需要。”
    
    针对医疗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两位委员认为,为了让医方真正从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也克服保险公司处理纠纷能力不足的弊端,应该引入患者、医方和保险公司之外的第四方,即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处理中心。
    
    “这是一个关键环节。”马丽丽认为,要想让患者、医方和保险公司对处理的结果都满意,必须由作为第四方的医疗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参与进来,负责对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进行权威的鉴定和调解,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医、患、保险公司三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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