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各大超市严禁乱涨价http://www.shxb.net [2008-1-24 9:43:39] 本报记者 王迎春 实习记者 肖琳彦
昨日,云南省、昆明市两级价格监督管理局召集家乐福、沃尔玛、好又多等各大超市与各食品行业协会,告诫他们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若发现串通涨价、低价倾销等行为,严重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可直接吊销营业执照。 据了解,为避免食品涨价演变成未来明显的通货膨胀,执行价格监督新令,云南省物价监管部门1月18日至19日在大理紧急召开了价格监督会议,全省物价系统正在展开更加细致的价格监管。监管主要集中于百姓最关心的最现实的菜篮子、米袋子等食品行业,以及房地产、教育收费等关乎民生的重点行业。此外,自来水、液化气、成品油等资源产品也纳入此次检查范围。 据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以下现象都将被列入不正当价格行为:以行业协会的名义联合涨价,操纵行业价格;为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排挤同行,低价倾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利用虚假或易让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标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标志无依据的或无从比较的;降价销售的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对实行市场调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行为都将被认定为乱涨价。 云南省、市两级物价部门还对行业协会作出告诫:对行业协会内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的,对经营者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对行业协会可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行业协会将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有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工商管理部门也可直接吊销营业执照。云南省价格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庞吉体提醒市民,发现乱涨价行为,拨打12358直接举报投诉,物价部门将立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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