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恢复强制婚检 政府买单http://www.shxb.net [2008-1-25 10:16:01] 本报记者
昆明团黄秋苹代表指出,目前慢性病医保有三大问题并提出四条建议。 代表建议改进慢性病医保 昆明代表团黄秋苹代表在建议中说,目前,经医保中心核定可以享受慢性病医保的患者,办理慢性病就诊证的每年门诊可以增加2000元的医保费用,但是有关规定不够科学和人性化,让患者得到的实惠大打折扣,需要进一步改进。 三大问题 患者受惠受限 黄秋苹介绍说,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慢特病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患者看门诊时每次开具处方只能针对所办理的特定慢性病种,涉及相关的慢性病病种的药不能享用。当然,如果患者办理了多种慢性病就诊证的可以就特定的病种同时开处方,但是办理的相关手续很繁琐。 “比如说,患慢性肾炎者,与肾脏有关的药可以享用慢性病门诊的药物治疗费用,但是消炎的药物就不能享用;同时,还规定每张处方有关慢性病的药费在100-300元之间,药量只能服用一到两周左右。”黄秋苹认为,由于人体是有机的整体,往往会多种疾病并发,例如,高血压、糖尿病、心力衰竭、支气管哮喘、肺心病等慢性病经常并发在同一个患者身上,医生诊断治疗时不能截然分开。这样,就给医患都带来不便,尤其年老体弱者,须经常往医院跑。 其次,患者每年需交720元的“门槛费”后才能享受到统筹基金支付的2000元(限药品费);之后,超过起付标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内的药品费,患者须自己承担20%的费用。也就是说,每个患者须自己承担1120元才能享受这2000元的医保费用。这样,除却其他相关辅助治疗费用外,百姓真正享受到的统筹基金相当有限。 三是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要求办理了慢性病就诊证的患者只能在自选的两家医院内就诊才能享受这2000元的统筹基金(不包括本单位的医务室)。当然,急诊除外,但问题是,既然是慢性病,就不太可能挂急诊。 两种费用 建议只收其一 针对以上问题,黄秋苹代表提出四条建议。 首先,有关部门应该灵活执行政策,患者就诊时只要是办理了慢性病就诊证的,就可以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因为患者不论身患几种慢性病病种,每年都是只享受2000元的统筹基金。 第二,建议在不违反处方规定情况下,允许各大医院本着人文关怀的原因,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开具处方时尽量方便患者,相关的疾病可以同时开具处方。 第三,根据患者自身的条件和具体情况,鼓励患者就诊首选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黄秋苹特别建议,政府应该重视发挥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在医疗救助和预防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应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职责予以明确的规定;要重视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的培养。此外,对在岗医生也要加强业务培训,统一收费标准,注意跟踪检查。这样,便于从基础设施上,为基层卫生机构创造便民、利民、惠民服务的条件。 第四,患者每年的起付金(720元)和自付20%部分费用的相关规定,建议作出必要的调整。如果只收其一,会更加公正、科学和合理,因为慢性病是一种长期的负担。 黄秋苹说,希望有关部门能从小处着手,切实把群众受益作为落脚点来开展工作,把实惠落到实处。 (本报记者 刘启银) 版权声明:本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视频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生活新报”。违反上述声明,本报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因版权问题需与本报联系,请致电:0871-311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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